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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男儿行

名称:瑙蚕

分类:昆虫纲鳞翅目蚕蛾科

成熟体长:10cm左右

种:妃珠琉瑙蚕

亚种:官居巴瑙蚕

简介:

蚕蛾科生物中,瑙蚕是唯一一种无法化蛹成蝶,以虫形态渡过一生的生物,它们外表五光十色,但形态却显得萎缩扭曲,更能散发出让人作呕的臭味。

大部分的瑙蚕生活在高丽半岛的九岭地区,为瑙蚕九岭猴的主食,而对于生活在中夏境内精英九岭猴来说,它们则是最为恶心的生物。

笔者在益州发现了瑙蚕九岭猴,因此推断瑙蚕已经传播到了中夏,经过勘察,果然发现了以屎黄色为主色调的瑙蚕,比生活在高丽的妃珠琉瑙蚕有着更强的刺激性臭味,由于这种瑙蚕发现于锦官城居巴县,我将其命名为官居巴瑙蚕。

——摘自《珍稀生物大全》,风云刀欢著

“前面几关呢?”少顷,水悠扬问道。

阮天涯淡然而立,五柳长髯无风自动:“山上的刺杀,是考验你的警惕。你刚刚经历了神虚教的事情,应该也要提防自己的队友。”

“因为你永远不可能完全了解别人,对吗?”

阮天涯点点头:“第二关考验的,是坚守。”说着,他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眸光扫向布丸美,又回到水悠扬的身上。

布丸美面无表情,而水悠扬却是一阵尴尬,不由面颊微微一红。

“你说过,你相信正义。那么,对于伤害过你的人,你是否还能守住底线,不用邪恶的手段去对待,即便受到再大的**和胁迫?”

水悠扬咬了咬嘴唇,目光却是陡然一亮。

“接下来的是信任。信任不难,但信任一个曾经背叛过自己的队友,许多人做不到。固然,这有着很大的风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你必须权衡利弊,做出选择。”

水悠扬听完阮天涯的话,沉吟了一小会,点点头,道:“前辈,多谢您的考验,但是我仍然不喜欢。敢问,您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我欣赏你。”阮天涯抚髯清笑。

“这样?”水悠扬略一思索,道:“前辈是快要飞升了吧?”

“哈哈哈哈!”阮天涯击掌道:“好小子,果然聪明!你当日的一言,的确让我悟通了那道玄关。”

“那么,好处拿来吧。”水悠扬伸出一只手,一副很光棍的样子:“我真心不喜欢废话。”

布丸美眸中露出一丝异色,阮天涯却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嘿嘿道:“好处大大的有,而且我可是知道你现在缺什么——放心,从今日起,天涯商会就是你的了。”

水悠扬听得此言,不由微微一惊,他一开始也想到过这茬,但毕竟天涯商会的会长是桑木落……

“天涯商会有几千年历史,但叫这个名字,却是从两百年前开始的。当初,我从一场灭门案中带着金银逃出来,收购了一个破落的商会,似乎是叫什么名字,噢,扬威商会。”阮天涯风轻云淡地说着。

听到扬威这两个字,水悠扬稍一咀嚼,不由生出几分古怪之感,只听阮天涯接着道:“当时那个该死的词儿刚刚从西大陆传过来,这也是我把商会名字改成了自己名字的原因。”

水悠扬不由噗地一声笑出来,赞道:“改得好。”

“我经营了商会一百多年,把它复兴起来,发展成中夏前几位的商会,近来才觉得倦了,便找了个叫桑木落的家伙打理。如今我要走了,这商会自然是身外之物,带不上去……”阮天涯道。

这时,水悠扬才想起阮天涯方才说的“灭门案”三个字,他说得委实太过平淡,让水悠扬听时并未注意到,想想才回味过来:“前辈,灭门案是怎么回事?”

“我是个名声不大好的门派的弟子,当时少林武当这几派跟了清廷得了势,要赶尽杀绝,于是我爹娘大哥妹妹,还有师傅师哥师弟都过世了,就我一个人带着大包的金珠宝贝和一身的伤逃了出来——明教你知道吗?”这般惨事,阮天涯却是说得跟发生在别人身上一般,表情平静恬然,嘴角还带着一丝淡淡笑意。

水悠扬听得此言,心中一阵骇浪惊涛,却听阮天涯道:“弱肉强食而已。我们那一派是阿萨辛派的中土一脉,修刺杀之道,杀人者恒被人杀,却也没什么可说的。”

(如此惨痛之事,竟能说得这样寻常,甚至我感觉不到一丁点感情波动——当真不是一般人啊!只是经历了这样事情之后,再不相信正义也是自然的了。)

水悠扬正想着,又听阮天涯道:“明教主张自然崇拜,不言忠君,故而在哪里都不讨好。三千年前,波斯明教就被兰斯伊教完全击败,屠杀一空,而在中土,明月王朝依靠明教起家,亦屠戮我教教众,至于清风王朝属异族入关,对于这般不忠君王的教派,越发残虐,自不必说。两百年前,寰球便只剩我们那一支,这样算来,我便是明教的最后传人了。”

水悠扬听到这里,问道:“这两百年中,您就没有想重建明教?”

阮天涯笑了笑,道:“怎么不想?只是当今之世,立教便是邪教,逆天行事,岂能成功?清风王朝刚刚灭亡之时,我还略有这般念头,后来却就放弃了,只是一缕执念,依然填胸,前日听了你那几句话,才解开心结,撕裂了那破碎虚空的壁垒。至于那几派,以我一人之力,实在无力杀个尽绝,便只是暗中将几个首要仇人挖坟鞭尸,把他们的子女门徒屠了个干净而已。”

这时,水悠扬却不由腹诽,祸不及家人,阮天涯这样行径,死人也不放过,在他看来未免太过。只是在中夏古有伍员鞭楚王尸三百之事,阮天涯遭受灭门惨事,亲人师友尽皆被害,一报还一报,却也说得通。

“我老来不想一身所学失传,故而收养了几个孩子,传了他们些许手段,待他们长大后,让他们在天涯商会内工作,美美便是其中最出色者。”说着,他眸光转向布丸美,道:“美美,过来!”

布丸美点了点头,身如翾蝶,飘身而近。

“如今我飞升在即,便正式收你为弟子。此竹简中,有阿萨辛派刺杀之道一切法门,你可收好了!”阮天涯语气一时严肃,将一个浓青色竹简递到布丸美手中。

“弟子拜见师尊。”布丸美郑重接过,在阮天涯面前恭谨拜了三拜。

“好。”阮天涯只是说了一个字,眸光微转,布丸美便会意而退。他目光回到水悠扬身上,将一枚令牌飞掷而出,道:“我知道你如今最需要的,乃是自己的势力,此令在手,天涯商会上下,唯你是瞻!”

水悠扬伸手接住,躬身道:“拜谢阮前辈!”

阮天涯却是露出一丝玩味笑容,道:“先别忙,偌大一个商会,若要给你,还有个条件。”

水悠扬一怔,只听阮天涯道:“我一生未有子女,而老年收养几个孩子中,美美是我最看重的,便如我的女儿一般。我看你们也挺般配的,不如今天我做主,你娶了她如何?”

听了这话,布丸美也呆住了,一双横波目变得直愣愣地望过来,却是并未说话。

“感情的事情,我觉得不能勉强,阮前辈。”水悠扬在一阵踌躇后,咬咬唇,答道。

“噢?这样?”阮天涯突然笑得灿烂起来:“可是我话已经说出口了,她作为一个刺客,必须服从上级的命令。你若不愿,那我只能杀了你,这才不会误了她终身。”

说着,一柄利刃,已然于电光火石间凭空闪现,架在水悠扬的脖颈之上,而水悠扬完全没有反应的机会!

阮天涯不愧是出身以刺杀著称的阿萨辛派,行事恁般果断,压根不说“你难道是看不上她”之类的矫情废话,而是最直接的死亡威胁!

这把利刃看上去通体泛黑,色泽黯淡,毫无特别之处,但刀锋贴着水悠扬的颈项肌肤,一股森寒,登时直逼肺腑,让他全身都不由颤抖起来。

“我是个杀手,你应该明白。”阮天涯面无表情道。

薄如蝉翼的刀锋,划破了他的肌肤,血线轻渗而出。一股幽冷钻入血脉,沿着血液流淌,让水悠扬感觉百脉都为之冻结,甚至,魂魄也被这寒冷完全渗入。

水悠扬感觉到,他没有什么时候,比起此刻更加恐惧死亡。不是因为留恋,而是因为最根本的恐惧,这恐惧来得莫名,只是因为这森冷砭骨的刀锋。

但,他不愿屈服。

他的目光望向布丸美,佳人一袭便衣,临风而立,说不出的挺秀动人。

她的表情似乎仍是一片平静,但当他的目光掠来,她似是下意识地避开。

选择吧。他在心中对自己道,不必多想,遵从自己的本心。

那么,本心是不会受任何胁迫的。

“要命一条,动手吧,没意思。”水悠扬摊开双手,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在那森寒刀锋的威压下,这般惫懒只能是强装出来,但即便是死,他也希望自己表现得英雄一些。

一道寒光闪过。水悠扬没能反抗,在这威压下,他根本不可能反抗。

他看到自己的颈项处鲜血激射而出,一股剧痛,钻入脑髓。

“反悔了么?如果现在愿意,我可以救活你。”

水悠扬看到阮天涯的身躯越来越高,他知道是自己的头颅正在下落。

“不。”

已经死过一次的他,并没有被吓到,他最后的选择,没有丝毫区别。

“很好。”阮天涯淡淡道。

水悠扬听到砰地一声,登时眼前一黑。

(脑袋终于掉地上了么?不知被砍下头颅,还能活多久?)

眼前恢复了光明,水悠扬吸了一口气,还想再看看这个世界。

他看到了阮天涯的脸,平视。

原来之前的那一切,都是幻觉。

“勇气,考验到这里才真正结束了。”阮天涯面色带着几分凝重,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你日后的成就,不可限量。将天涯商会交给你,我这才放心。”

水悠扬再次深呼吸,他这才发现后背已经被汗水完全浸湿。

此刻,他不虽然不赞同阮天涯的做法,但却明白了他的苦心。

当然,他也绝对相信,如果自己没能通过考验,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阮天涯手中的短刀渐渐明亮起来,透发出星辰一般的流光,耀人眼目,

“我有个朋友,他当年也和你一样,相信正义。他被人背叛了,情况很惨,当时的他,可能比我还难受,因为背叛他的人,是他最好的朋友和他的爱人,而他几个忠诚的部下为了保护他而死。”

“但那件事并没有改变他的信仰,他依然忧国忧民,满腔激愤,只是行事却沉稳了许多。”

“他在七十年前打破虚空进入天界,临走前把这把刀送给了我,这里面有他留下的精神印记,是他早年所创的功法,确切地说,是一首诗,很有名的诗。”

“临走前,他对我说,仙神也是人,飞升之后,他仍然会为天下苍生谋利,即便流尽最后一滴血,因为他始终相信:天下为公。”

水悠扬第一次看到阮天涯这般严肃,他知道,那人与阮天涯的交情,决计非同小可。

而听了阮天涯的描述,他也不由为之神往。

“敢问,那位前辈的名字叫……”

“仇圣,取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之意。”阮天涯一字一顿道:“而他为什么会被背叛……清风王朝末年,会党无数,抗清烽火遍地,但当王朝覆灭之后,各方势力相互倾轧,在那种乱世之中,手足相残之事再常见不过。”

“而那首诗,名字叫《男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