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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兴亡半章间-帝国北凉军

我很老了,我叫“古坦”,“罗斯语”中表示“高大雄壮”,这名字是“上上上任陛下”或者更“上一任陛下”赐给我的,被荣耀赐名后,我更忠心耿耿守护着故乡-塔儿城。

塔儿城是“查理曼”大王的“龙兴之地”,当时这里还只是个镇,叫塔儿镇,领民不满六百人,那时“罗曼王国”一片混乱,太多人想当王,短短七年,前后八位王族登上王座。

最长的,干了两年半,最快的,不过四个月便下台。

“八王之乱”,当时镇里的老学士如此形容。

中央打成一团,地方不惶多让,一个小小的塔儿镇,这七年,换了十个领主,这其中,有僧侣,诗人,甚至盗贼之流。

当时我已在此镇生活二十多年,就生活在城镇中心的广场,离领主宅邸很近,我本以为查理曼大王会像上一任盗贼领主那样,被愤怒的镇民联手驱赶,但我猜错了。

初来乍到那日,他带了十个武装步兵,杀气腾腾,镇民早已准备就绪,他们受够贵族的鸟样,他们要自治,农忙时节拿起镰刀,,就在入镇的小道,围住早先已派人先来此镇通知,今日会到的新领主。

“这欢迎仪式真特别!”查理曼朗声笑道,“五年,我不收一颗麦子,但你们要奉我为主,尊我律法,听我差遣,有任何困难,尽管来找领主,若是不愿,那么就打,不到一刻,一百名骑兵会踏碎这里,把男人吊起,女人卖往外地,生的孩子,永为奴仆,塔儿镇这名字,会从王国抹去!”

语毕,他身后十个步兵,全部摆出战斗姿态,其中一个士兵,更拿小刀插自己,接着舔完小刀上的血,模样吓人(后来镇民才知这是个小戏法,出自查理曼大王的吓人计划。)

五年不收税,哪怕再贤明的领主都干不出来,村民听见此言,登时不想打,看上去这个新领主,地位很高,还有百名骑兵在后,让他入驻此镇,不用交税,还能震慑其他城镇领主,不敢来此强夺,有利无害。

“凭什么相信你,贵族都是骗子!”

“赶走他们。”

“滚!”

也有些人不信。

“闭嘴!”查理曼声音浑厚,有如熊吼,最后在天上烈日见证下,他挥剑割破皮肤,以血立誓。

没有比这更虔诚的立誓方式了,这表态足以赢得尊重……。

这段场景我为没能亲见感到遗憾,能知道则是后来听路过广场的镇民所语。

成为领主后,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匹马,也许是抢的,骑马回来那日,他还抱着个女人,皮肤真白,说话真轻,对于“人”美丑的概念,我是那时随查理曼大王培养起的。

之后日子,我都会看到他乘着马,巡视此镇,但他没有拿着鞭子,驱使人们干活,而是丢下铜板给领民。

被带回的女人也越来越多,还有各种食物跟珠宝,镇民笑开了花,能吃饱的人越来越多。

有些女人惹恼了他,会被他再卖出去,换取更好的资源,哪怕肚中已微微隆起,他的心可真狠!但我想这也是他能成功的缘由吧。

后来他的身份被一个男爵揭穿,原来他只是个小贵族次子,并没有百名骑兵可以指挥,随同入镇的士兵,是支流浪的战败军人,受他鼓动,才跟他一起,落草为寇。

他们在路上见到即将来此上任的新领主,认字的他,杀人后夺走其文书,强佔此地,行径跟强盗无异。

但他是个守信用的强盗,我敢保证,一点没有贵族的蛮横,时常捲起袖子,跟农民下田耕地,或者与铁匠一同升火,打造武器。

对敌时,他身先士卒,很多次打完仗,他只剩半条命被抬回……,他亦健谈,懂得又多,广场会议上只要让他开口,马上就会受其口舌鼓动,对其心生崇拜,演讲到最后,领民都会爆出热烈呼声与口哨。

我身长比他还高一倍时,这地方开始兴盛,塔儿镇的土地越来越大,地图上多了河流,矿坑,木场,森林……,直至城堡落成。

从塔儿镇成了塔儿城那日,查理曼大王则对外自称男爵。

他的精力仿佛不会用尽,女人很多,子嗣更多,他三十五岁后,把都城转移,我已经很少见到他,除了每两年一次的城市庆典,还能见到他回此度假。

至他死的前一年,祭典上,我见他脸上依然充满活力,若没被下毒,我猜想他能活过一百岁。

他死时,经过塔儿城要到王都吊唁的人超过千名,亲属就佔了十分之一。

“种马王”,是敌人给他的外号,取的真是贴切。

他死后五十年,是王国的黄金时期,从塔儿城出征的勇士,回城时总是欢笑而非伤心。后来,又发生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我见证王国辉徨,不忍其衰败,时常祷告,希望再出个查理曼大王一样的英雄。

被赐名后,我又活了六十年,这城生气尽失,我心疼,却无能为力。

十八米高城堡,少了一半屋窗,三分之二的外墙石头全被拆解,另行他用。人民穷困,茅屋跟砖屋的比例,是上上任先王还在位时的三倍之差,人口剧减,跟敌国打仗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后,刚高过马背的孩子,就要带上标枪,穿着草鞋,被征招入伍,却再也没回来过。

被赐名后,每任城主都时常来此地看我和看我身后战友们,他们会拍拍我的身体,每当这个时后,我感觉逐渐消失的气力,又回来了!

我的身体已经不太健康了,领主们挺重视我,时常派医师来检查,每当此时,我总要,抖落一些东西,表达我的感激。

我面前有块碑,那是查理曼大王亲笔,鲁尼王国的象征,我要守护着它,毕竟,好多任王,都是我看着长大的。

这一日,太阳初升,我见到查理王的军队经过,士兵军纪严明,中央骑马而过的查理王,戴着黄金头盔,眉宇很像当年的查理曼大王。

我看入迷了,并想提醒他小心应敌,但我说不出口,靠着微风帮助,我送了几片叶子给他,希望他能旗开得胜,他有王者之气,应该由他带领国家,我好希望他能赶走查鸟曼这个痴肥的胖子……。

送行查理王的有位贵妇,是他的妻子,也是王国有名的女英雄,要不是大腹便便,我想她也会随夫出征。

目送查理王离开,我又无聊数日子,数到第一百二十日,地面开始起动静,我先喜后惊!

这脚步声我听的出来,不是查理王的军队,步伐听上去就像打雷,听的我心惊胆跳,成群的骑兵开道,我好多年没见过这么强大整齐的骑兵队了,用诗人的话说,这气势能把天上的太阳都吓的掉下。

我不断地算,却不停修正数字,因为人潮持续出现,好多人来到塔儿城,持的却不是我喜欢之旗帜,而是一面非常复杂的异国图徽旗,但我认得,这国家的使者,曾路过此地。

一只双头黑鹰,各自面向左右,头上一顶小宝冠,两顶小宝座上,是珍珠,蓝红宝石跟黄金打造的大宝冠。

左鹰爪持宝剑,右鹰爪持权杖,身体带着一串黄金项链,项链底部吊着一只白羊,羽毛上黏着八顶小宝冠,有乌鸦,天枰,独角兽等……,这是“奥匈王国”,左鹰表示奥地利,右鹰表是匈牙利,两国合体后,生出此国徽。

我疯狂呐喊,不断甩动身上树叶,却落地无声,我生命精华正在消失,我的朋友们也在奋力抵抗……,我们尽力了,石碑最后被踢倒,我的使命已经结束,我瞄着几个敌人,极度气愤,准备用身体砸死他们,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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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不长眼,砍个树不会小心点吗?”

“这片树园真大,有几百年了吧,小心点,挑最大的几颗好树,送回-“维也纳”。”

“明日,我们继续进军,要让鲁尼王称臣。”

依靠交好的“亚力山卓家族”军队帮助,奥匈王国要趁鲁尼不稳,将其灭掉,结束历经百余年的战争。

亚力山卓家族来自拜廷帝国北疆。

目前三分之二个北疆由其直辖,该家族以蓝白相间的“雷霆”为图腾,该族族长-“斯玛昭”。

一个自幼便立志成为“皇帝”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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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他出生时,天降异象,九日内,天穹三颗陨星飞过,各地也传说纷纷,赌誓见母猪上树,公鸡下蛋等情事之人,十分之多。

效忠其家族的东胡占星术士说,斯玛昭有“皇气”,所以使天地反转,男女易位,是一代神人,这让他父亲欣喜不已,对他的教育,不讲效忠君主,而教如何统领帝国。

当时帝国北疆势力复杂,因国内不是拉丁人的少数民族,常受排挤,大部份都逃到北疆生活,他们被称为“凉人(拉丁语通指居无定所者)”,这改变了人口比例,在北疆,拉丁人反而受气。

他一岁时,亚力山卓家族,因跟波斯的战争中元气大伤,被其他军镇联手赶到北疆,地盘是更大了,却有覆灭可能。

所以斯玛昭不同历代族长,阅览群书,学问丰富,他还不能好好说话时,就练习拿木剑,骑木马。

稍大时,他开始跟凉人为伍,能流利说三种凉语,他为人大方,对拉丁人跟凉人一视同仁,遇见不公之事,总会出头。

他马鞍上备着两副弓箭,能在骏马飞奔时,左右开弓,凉人无不信服,称他“游侠”。

受北疆土壤养育,他为人处世很受凉人胃口,吸引许多人才来投,“游侠-斯玛昭”,这名号越来越大。跟父亲在北疆站稳脚跟,打出一片新天地后,整个帝国西北,开始被雷霆吞灭。

以前难以扩土,但如今三面都是外族,凭借各种手段,雷霆所能“暴鸣”之地越来越广。

名为“北凉军”的军队兴起,亦是帝国最强战力,实际上形成国中之国的局面,帝国制衡不了亚力山卓家族,就只能更加努力安抚。

他的姑母(已殁)曾是“拜皇尼禄”的第二位皇后,妹妹则是目前拜廷在任的皇后。

但这更使他狂傲,他常对亲信道,““大将军”这职务算什么,“太阳普照之地,江河流经之所,皆为亚力山卓天下”。”

对他来说,这句话只能这样写,只有这么长!

他赤裸裸的权力欲望,让以东南方军阀-“东卓”为首的反对贵族们给他编了许多逆言,聘请吟游诗人,行商,散播各地,孩童都能朗朗上口的一句是-

“斯玛昭野心,路人皆知”,以此警示拜皇尼禄,要早做防备。

但斯玛昭媚上之术做的甚好,帝都“君士坦丁”中,扣除拉拢不了的对象,但凡能跟尼禄说上话的,他都用金子收为己用,次点的与之交好,最差也要保持中立,否则,进食时,碗盘出现毒蝎子,酒被倒入炼金药剂,是常有之事。

这些除去政敌的方式,古已有之,斯马昭如此作派,使拜廷暗杀风气更强,如今贵族出入帝都,皆带私兵,皇权已摇摇欲坠,就差一点火苗。

今拜廷武力,可粗分中央,地方二系,地方武力以斯玛昭最强,而中央禁军,目前则由尼禄信赖的十位内侍(阉人)掌握。

尼禄统治超过半世纪的帝国,贵族叛乱不绝,杀了一批又一批,这让尼禄反思,认为

阉人比贵族可信,他们无法传承家族,与皇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尤其经历过十年前,亲生子女的叛乱后,他更确信这种想法无误,他忘了史书上,三位拜皇之死是跟阉人有关,他把“宫廷禁军统领”职位分给十个亲密的阉人,替他分担政务。

这十位掌握力量的阉人,获得“内侍”职位,他们常待尼禄左右,被称“十常侍”

各国都有“养马人”的荣耀职务,因阉人声音低哑,第三世拜皇认为阉人声音,跟马叫声很像,于是身穿“马图腾”衣物,统一为阉人正式服装,名字也以“马”开头。

十常侍中,最受尼禄信任是马赛克,马莱模,马尔济斯三位内侍,以马赛克为首,人称“大内侍”。

斯玛昭跟大内侍-马赛克结盟,两人各掌帝国内外。

此次出兵鲁尼王国,也是斯玛昭勾结马赛克,对尼禄进馋言,说鲁尼王国污辱帝国,侵扰边界,使边境不稳,所以尼禄才同意出兵,但本意是想小小教训一番,却在传到北疆后,由斯玛昭下令成了-“灭国之战!”

把鲁尼王国除了,波西米亚也是囊中之物,海贼算什么,立陶宛,东胡的波斯,更西的西里,他会一国一国讨灭,他要让雷霆旗从陆地飘向北海大洋,只要再等老不死的拜皇尼禄一走,他不到十岁的小侄子继位,他就是“帝国辅政”,“大将军”,“君士坦丁总督”。

帝国三公,全由他一人兼职,接着是拜皇才能使用的“九锡”,等小侄子在因病死去,他哭个两日,西凉军开入君士坦丁,启动古制“贤君推举”,各军镇的领袖,会低头亲吻他的手掌,

世间最伟大存在,“拜皇-斯玛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