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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别怂,就是干

一直以来,杨不怂都认为老浑球是镇子上十分讨人厌的那种人,因为就从他种种浑球的行为来看,镇子上的人应该是巴不得他死掉才对。但不知道为什么,在这老浑球死了的时候,镇子上来了许多的人。嗯……可以说,是全镇的人都来了。

常武镇虽然不大,但当所有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人还是挺多的。

他们一起埋葬了老浑球,杨不怂甚至还看到有人悄悄的在掉眼泪!那是醉春楼的老鸨子,还有醉春楼中的那几个半老徐娘。杨不怂觉着,这可能是因为老浑球一死,就没有人给她们送钱的缘故。

同样脸色有些沉重的,还有酒楼的李大婶……老浑球生前一直在她那里买酒来着。

虽然埋葬的时候人很多,但老浑球的坟墓还是相当的简陋。甚至,连棺材都没有,就是用席子一卷,往坑中一放,这就完事了。

老浑球生前并不是一个体面的人,死的时候,也并不怎么体面。

除过这有些糟糕的葬礼之外,老浑球死的也极为“新奇”。他是死在猪圈之中的,当时……他身边还放着一个空酒坛子。杨不怂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为那一坛酒已经说明了很多的问题。更何况,老浑球已经死了。

等到所有的人都离去之后,杨不怂看着眼前的光秃秃的土堆,觉着好像是有些太过简陋了。于是,他便找来了一块木板,给杨屠户立了一个墓碑。墓碑上写着的是他生前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别怂,就是干!

当然了,他还没忘给老浑球买了一坛酒,一坛好酒。这毕竟是其生前最大的爱好。杨不怂觉着要是老浑球死了没有酒喝,他肯定会很失落的。

至于女人……杨不怂就实在没有什么办法了。

虽然杨屠户的死很了草,但杨不怂还是花了很大一笔银子。他本来想着等到杨屠户死了之后,用剩下的钱娶个媳妇,好好的经营肉店的。但这样看来,他好像又要努力很久了。

杨不怂有一个喜欢的对象,是酒店李大婶的女儿,与他的年龄相仿。他每次给杨屠户打酒的时候,都会遇到她。

所以,虽然很厌恶老浑球喝酒,但杨不怂却很喜欢去给其打酒。这对他来说实际上并不矛盾,因为相对于老浑球喝酒,他觉着自己能见到李大婶的女儿才是最重要的。

实际上在杨不怂十五岁的时候,老浑球倒是问过他这件事情。从这一点来看,杨不怂这个父亲的角色,倒是还算称职。

杨不怂也告诉了他自己的心事,杨屠户这个老浑球当时听过之后,二话没说便去向李大婶求亲了……用的是一个猪头。

用杨屠户当时的话来说:那小姑娘长的细胳膊细腿的,长的一点都不好看。所以他觉着一个猪头,已经很抬举了。

当然,结果是他被李大婶用扫帚赶了出来……

杨屠户当时正好喝了一坛酒,站在门口一嚷嚷,于是,全镇的人都知道了杨不怂的心事。杨不怂觉着有些不好意思,便抱怨了杨屠户两句,而杨屠户则是破口骂了他一句“怂逼”!

依照他的意思,杨不怂应该直接将其约出来,然后生米煮成熟饭才对。

总之,杨不怂人生第一次的春心荡漾,就是被这样给彻底的覆灭了……

杨屠户活着的时候,杨不怂并不待见,但他这一死,杨不怂反而是觉着有些……寂寞。不过幸亏还好,他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忙,另外就是老浑球留下的那本册子。

虽然在练习武艺的这件事情上面,老浑球一直骗了他十年。但杨不怂觉着,既然已经练习了,那还是练习完的好!何况,老浑球都要死才给自己的那册子,应该是没有必要骗自己的……

杨不怂想不通,像杨屠户这样粗鄙,整天将“不怂,就是干”这样的话挂在嘴边的人,是怎么会识字的。

但实际情况,却是杨不怂不仅仅是识字,而且……好像文化程度还很高。

杨不怂曾经见过抱着酒坛喝醉酒的杨屠户,手中拿着那把锃亮的杀猪刀,看着刀中自己的影子,感慨道:“时间是把杀猪刀啊!”

虽然他并不知道“时间”和“杀猪刀”有什么关系,但这句话听上去,让杨不怂觉着有些莫名的伤感。

除此之外,杨屠户在喝醉酒的时候,也曾读过许多文绉绉的诗句。这让杨不怂觉着,这个老浑球肯定有不为人知的过往。

但在他跑去问这个老浑球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种田地的时候,这个老浑球却并没有说,只是留下了一句话……“因为爱情”!然后唱了一首他从来没有听过的歌,嗯……很难听。

他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直到渐渐的懂事了,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个老浑球应该是有一段伤心的往事。

杨不怂还小的时候,老浑球也教过杨不怂识字。当然了,他教的并不细致。以至于杨不怂到现在为止都是觉着,要是这老浑球能好好的教自己的读书识字的话,自己或许应该是一个翩翩才子。

老浑球死的时候交代过,他给的那册子并不算多么深奥,练习也不用多久。于是杨不怂便按照他的吩咐,练习了一年。

这一年时间,他还是一如既往的经营着肉店。因为他并没有忘记李大婶的女儿……他决定攒够了钱,就再去找李大婶提婚。

虽然杨屠户已经将他的心思搞的人尽皆知,但既然他叫杨不怂,他就不会怂!

只是……月有阴晴,事有悲欢。在他又努力了一年,攒够了银子准备去求亲的时候,却发生了变故……李大婶的女儿嫁人了!而且,他听人说,是挺着大肚子嫁人的……

他并没有过多的打听其嫁的是什么人,因为这并不重要。那一天,杨不怂喝了一坛酒……其实他并不喜欢喝酒,只是因为老浑球说过酒能让人忘事。

在结婚的当天,李大婶来找过他。

“你应该出去走走。要是守着这肉铺过一辈子,老浑球会很失望的。”

于是,杨不怂听了李大婶的话,决定出去走走。他将肉铺中所有的一切都卖给了李大婶,除过那把杀猪刀以及那个老浑球留下的一些东西……

他觉着自己或许真的可以闯出些名堂来。他又一次想起了那个快意泯恩仇的江湖梦。

他决定的很快,走的也很快。当镇里的人第二天来买肉的时候,便已经发现,这肉铺已经易主了……

这一天正好是冬至,雪下的很大,杨不怂离开了他生活了十一年的常武镇。

站在凛冽的寒风中,他紧紧的握着手中的杀猪刀,拉了拉衣服,看着远处的常武镇,揉了下鼻子,学着那个老浑球的口气说道:“别怂,就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