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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情伤

芳晴完全不知道这些事。

无知,是这世上最具勇气的选择之一,将命运完全的交付于他人之手,无论是前是后,是左是右,虽九死其犹未悔。

可是,人与人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一样的穿着,一样的食物,一样的教材,一样的人文生态,这是大的背景。但因为家世,因为环境,因为一分或数分之差,人终究被慢慢的区分划隔,成为不同的族类--------人可以不依贫富来划分阶级,却不能不承认人因认知的不同而所差异。此事古已有之,今亦如此,唯一有所区别的,是古之有“士。”--------在今日亦或未来,对很多人而言,这只是项可以申遗的恒产,没有人注意到有一个族类早已连同它天赋的勇气悲悯以及责任完全消失。

这是桩幸运的事。

至少没有人吵。

整列的火车飞快的向前急驶,我们都坐在车里,没有人可以例外。那窗外的风景,绝不因位置的差异而有所不同:生,老,病,死。如白驹过隙。手有余泽,无非是留给后人,福祸两难,唯有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但那已不是我们眼界所能及之处,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灿如烟花之一瞬。

或许这就是活在当下之新解。

逝者已矣,关于未来却也再无秘密可言。宇宙,物种,基因,制度,数仟年文明,凡人类所能想像的,通通都以现实的方式在某一间试验室或是国度付诸实现。口耳相传,人类终其一生所纠缠的,不过是爱与恨的情感。那些传说中的大同世界依然因疆域之隔在星球上暴烈的倾轧。还有哪一种被终结的方式没有被提前演绎过:冰河,外星,洪水------“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这算是一语成箴吗?在愈逼愈近的恐惧之前,是奢华的快乐,放纵的享受,精美的食饰,与暖昧的情感------这是时下最讨年轻人喜欢的游戏。芳晴毫不犹豫的放弃与堂哥团圆的机会而去与李浩勤相约。是在城市的MS广场,她来得早了,既不担心也不着急,只是笑咪咪的坐着,一个年轻女孩子坐在她身侧正吃着一只冰淇淋,芳晴眼馋的看着,忍不住出声说道:“哎呀,我减肥。”

听上去言若有憾。菁菁淡然一笑起身,选了个避人的位置坐下。两只冰淇淋吃完,果然看见李浩勤走过去,那正在减肥的年轻女子双眼闪亮如星辰一下子跳到他跟前,看得出她崇拜他,爱慕他,依从他,愿意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原来爱不过如此,她李菁菁在这段关系中最大的错误就是没能一直在李浩勤面前伪装及延续这种状态。

事到如今,索性泰然。

女子,在仟年之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抛开三从四德的身份以“强人”的面目出现。一箪食,一浆衣,皆是由一双小手奋力搏出,自尊自立,这是说给自己听的四个字。因文明的奇妙,世人可以用多重视角来看待同一件事:孤独,凄凉,脆弱-------这样的情感,几乎是出自于本能,并不因阅读量的多少,学历的高低而有所区别。夜已渐深,李菁菁坐在一堆衣服杂物的中央不能自主。而就在今早,她还对李浩勤扬言道“完全有能力过别样的生活。”她的能力,无非是指在生活中多出一个老板,朝九晚五讨生存用的职场生涯。除薪水外,并不包括提供自尊与爱,支撑皮相而已。就这么个事,居然被诸神引用为恢复独立自主地位的神钥,一想到这里,真是不能不让人心生同情,身为男性,在数仟年历史中,他们被钉在米饭班主这根耻辱柱上的时间真是太久了,虽然这的确是事实,可是,文明进化到这一步,难道女人就不能平静的想:工作就是工作。

李菁菁双手不受控制,一口气发了三条短信给李浩勤。

刚好九点半,他与芳晴正坐在一间小茶馆窃窃私语,他看了一眼随后解释道:“今天有个朋友要搬家,催我过去帮忙呢。”

芳晴很想说“我和你一齐过去”。可他们并没熟到这一步,她脸红起来,颇有点无颜见江东的味道。李浩勤十分无赖的在她脸上轻轻拧了一记说:“舍不得我啊,放心,我才不去呢,这种出苦力的活。”

见他摇头晃脑的,象是颇吃过些苦头。芳晴哧的一声笑了,“你总给人搬家?”

她看他愣了一下随即时否认,就不再追问下去。

他们出门。

夜色正好,有灯光点点,繁星闪烁。恋人的情怀,如飞蛾扑火一般盲然无惧。凡百事皆可说,皆不可说。郁郁脉脉,光阴,如琴键上飞跳的一抹尾音,灿烂如彩虹般游走在天际。唯有仰望与静默,芳晴,从未想到此生竟能拥有如此情怀,她眼角渐渐濡湿,终于落泪,“蜡烛”。她说。

“这是粗话,女孩子不要说。”

她要过了好久才能醒悟过来这是个笑话。“我很笨吧。”她低声问。

他表情复杂的看一眼手机,轻声安慰道:“配我刚好。”然后就说要送她回去。她舍不得,只是表情讪讪的开不了口。

“我们来日方长。”他说。

这恰是她最喜欢的一句话,芳晴微笑着说:“好,下次我请你吃猪肝。”

“我不姓封。”

对答如流。

这是否意味着在未来他们会有很多的话题可说。关于阅读,关于兴趣,关于爱好,关于彼此的小癖好,小别扭。芳晴的脸仰起来,这样皎洁干净的脸庞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李浩勤微觉心烦,借抽烟把脸别开,芳晴娇嗔的迎上去把烟从他唇上取下。这就是开始吗?他听见她在耳边絮絮的说:健康,身体,有害。女人,如果她们的爱都是从说教开始,那么,芳晴还不如家里面的那一个,经过长年磨合,至少李菁菁晓得适可为止不会在他濒临暴发前挑战极限。

男人,已经很累了。

在这个时代,讨生活远比想像中的更难。

诗书礼乐,皆已崩坏。前途路上,除却流氓二字,再无借鉴。

他已经不再是读书人!他变得实惠,经济,能省则省。关于感情,那些纯洁的花朵对李浩勤而言远不如一餐热饭舒心可口,他已年近三十,他愿做一个下了班就万念俱灰的男人,回家脱了皮鞋就高声问:“拖鞋呢?”

可她还年轻,她不晓得,他俯就她,无非是因为她简单心无绮念。如果万芳晴连这一点也不能做到。他淡淡一笑,让芳晴砰然心跳,她以为他看出来她多话只是因为紧张,脸愈发红了。她不敢看他的眼眸,生怕会沉溺于怜惜。这样的桥段,李浩勤通通经历过。虚荣心终究战胜了一切,他似一个饱食终日有所餍足的花花公子一般向芳晴颈边俯去。她躲开了,这是自然的。“你是好姑娘。”他说。月光越过重重高楼淡淡的披散在芳晴身上,爱情,如春花般在她身上妖娆盛开。李浩勤指给她看:“我就住这栋楼。”

万家灯火。

有人伤心,有人快乐。

楼层太低,如果跳下去,未必能捞到一个死。

李菁菁站在黑洞洞的窗前,看人来人去,云散云聚。浑身的血液在凝固中咕冬咕冬随心跳沉重的上下晃动,门嘎吱一响,她回头问他:“你回来了。”

“啊。”他应了一声,打开电源,姿势随意的问道:“你还没走。”

他倒不怕她死。

李浩勤眼锋锐利的扫过,“死,你怎么舍得?”他嘲讽道:“象你们这样的女子,独立聪明坚强有主见。就象你说的,世界发展到现在,距离已早不是问题。只要有能力,飞机打个转,你自可飞到大洋的另一端和见解相同的人在一起生活。你何必屈就于我,菁菁,我要家,我要一个在炕头上知冷疼热的老婆。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我不能,也做不到,在为生活奔波劳累之后,还要与你探讨甚至积极配合你那些优秀的价值观。而那,就是你口中的爱,爱。什么是爱?时尚的房子,漂亮的桌布,晶莹的水晶,得体而优雅,模仿的无非是那些烂俗的情节,我做得稍有差迟,你就火冒三丈。因为我不懂得爱,爱,”头痛,让他不断的抚摸额角,李浩勤声线沉沉说道:“在这个时代,所谓爱,不过是张爱玲笔下的那一杆烟枪。抽大烟总比做别的事要好。菁菁,知识对女性而言,难道不过如此?如果是,那么别让我瞧不起你,请拿出你知性女人的优雅,和我分手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