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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我会咬人

陆漫漫终究是个有着良好教养的好姑娘,心里腹诽着“我才是你大爷,我全家都是你大爷”,表面上却手搓着衣角,低头盯着绣花鞋上的珍珠。

这绣花鞋是百里千寻回来后,专门找人给她定做的,还镶上了珍珠,像是为了配她的耳环。

呃,说起来,这大爷,还真是个好大爷啊。

“你要真想开茶馆,咱们自己也能开,干嘛非得和龙思搅在一起?”百里千寻从怀里拿出一叠银票:“这是十万两,要是不够,明儿我叫七叔到账房去拿。”

瞧瞧,典型的金主样儿!

怒!

陆漫漫从他手里抢过银票,然后“砰”地拍在桌上:“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开茶馆吗?就是不想看到你这个样子。好了,今天不谈了,金主,请回吧,我要睡觉了。”

她下了逐客令,尽管他才是主人。

她的声音并不大,却清冷,一种从头到脚凉透心的清冷。夏季的夜,其实本带了些闷热,这一场雨,浇透了,到像是入了秋。

百里千寻愣在当场,想要去握她的手,却被甩开。他想了想,站起身走到门口,没有回头:“漫漫,我希望……”他说不下去了,开门出去,顺手又关门。

这女人被她宠坏了吧?

大雨的声音冲进耳鼓,只一下,风雨又被关在门外了,关在门外的,还有百里千寻。

这是他们有史以来,第一次冷战。陆漫漫看着桌上一叠厚厚的银票,自嘲的笑容浮在脸上。

四周,无比奢华的陈设。全都是百里千寻的东西,全都是。没有一样真正属于她。

之如简爱和罗切斯特。一个一无所有的孤女爱上一个有钱的富翁。

而她,甚至不是孤女,是个游魂。一个游魂也该是有尊严的,更何况,她还应该将身体前主的尊严也一并拥有。

她不是矫情,只是一心想要以独立的个体来爱和被爱,而不是依附。

要以现代的灵魂要求他只爱她一个,那就不能像古代女人一样依附着他生活。这是她的底线,听起来有些矫情的底线。

百里千寻难以理解她,这便是死结。

陆漫漫将银票放进了那个箱子里,然后上床,平躺着,心中很平静,无悲无喜,只是淡淡的失落。

其实百里千寻说得也不是全错,龙思的确是个危险的人物,一旦搅上,他的政敌很可能将她列为龙思的人而杀之。

她不是不懂,但眼前一个这么好的机会,平白就浪费了?这很有可能成为她在异世界的第一桶金。

她相信,有了第一桶金,她便能赚很多很多钱,多到可以和百里千寻平等对话。而不是像现在这般,他拿出一叠钱说,要是不够,还有。

他不是恶意。决不是。

但这话让她难受,难受得五脏六腑都绞痛了起来。她虽然嘴上叫着金主,但绝不想他真的是她的金主。

这一夜,惊雷不断,彻夜闪电。

百里千寻几次想过去看看陆漫漫,都忍了下来。他不能在这件事上妥协,否则将来后患无穷。

已经有一个皇帝夹在里面,够让人头疼了,现在又搅了个皇帝进来。尽管,不是男女间的情事,但百里千寻相信,假以时日,只要给时间让龙思和陆漫漫相处个几日,他必会爱上她。

就算只是一张平凡得要命的脸,龙思也一定会爱上她。

她已不是当年的梨花皇后,那个不说话不笑的女子,在皇宫三年,都没能让玄夜爱上。但他竟然觉得,在那个黄昏,在他带着她私奔的黄昏,玄夜像是爱上了梨花皇后。

这个想法让他惊惶。

百里千寻内心挣扎得很痛苦。他已经不能想象没有这女人的生活,在她说,他是她的家,那时,他就沦陷。

两个人都睡得不好,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闷声不语。

百里吉星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拿起筷子摇头晃脑边敲边唱:“小小的人儿,风生水起啊,天天就爱穷开心……”

百里千寻笑起来,露出洁白的牙齿,很好看:“小鬼,从哪儿学的这些乱七八糟?”说完,拿眼偷瞧陆漫漫。

陆漫漫忍着没笑,埋头小口喝粥。

百里吉星从凳子上跳下地:“我是酱油党,吃完走人,大帅哥,哄美女高兴是你的职责,小帅哥还没泡开,泡开就没你什么事儿了。”说完,扬长而去。

陆漫漫被稀饭呛到了,使劲咳使劲咳。她发誓,那歌儿是她教的,“酱油党”也是她教的,但她绝对没教过孩子说这种话。

百里千寻拍着她的后背,又用手绢替她擦拭嘴角。

她还在咳,小脸都咳得通红。她以本来面目示人,还没来得及去易容,吹弹可破的肌肤因着急咳,更显光泽,粉嫩如春天的桃花。

百里千寻宠溺道:“你看看你,怎么吃得跟孩子似的,呛成这样?有没有好点?”他站在她身前,将她的头搂过贴在胸前,就那么轻柔地拍着她的背。

她双手环着他坚实的腰身,还在咳,但声音越来越小。

好容易不咳了,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千里千寻,我还在生气。”

百里千寻笑着,拍拍她粉粉的脸:“我也在生气。”

“一个男人,还小气扒拉。”陆漫漫不屑的埋怨。

“男人也是人。”百里千寻下了决心,一定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打消她开什么茶馆的蠢笨念头:“今天带你去逛街买东西?”

“又来了,你别摆金主的谱好吗?”陆漫漫皱眉,男人有钱就是得瑟,看女人生气,动不动就是出去买东西,从怀里掏出银票还不够帅的,有本事刷卡好吧?

她看金主大爷的脸色不好,问道:“爷,您几时出远门?”

“你就盼着我出门,你好翻天是不?”百里千寻真是气啊,千年难遇的狐狸精,被他遇上了。

“那你守着我呗,天天守着我,啥也别干。”陆漫漫洋洋得意一指:“瞧,你七叔来也,你守不着我了,我遁去。”她嗖一声,奔回房,不理百里千寻燃烧着的熊熊怒火。

她得尽快想清楚,到底要怎样?然后,她眼睛亮了,哇哦,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她答应了皇帝合伙开茶馆,这中途要是放了鸽子,应该属于欺君犯上啊,那是要砍头的哦。

她忽然找到一个无比合理的理由,一扫郁闷之气,易了容,又去看了一下正在练武以求快点泡开的吉星,然后大模大样,大摇大摆,从正门准备出去了。

毫无意外的,被百里千寻抓了个正着。

“去哪儿?”百里千寻语气不善。

“我去辛府。”陆漫漫字正腔圆地回答。

百里千寻一张脸黑成了锅底,伸手抓住她手腕,就往里面拖,眼看她痛得呲牙裂嘴,便也顾不得雅是不雅,一弯腰,直接把陆漫漫打横抱起,要奔回房间。

一路上,家仆们好奇地侧目,忍不住笑意。

左岸站在二楼,看得更清楚,只见陆漫漫拳打脚踢,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挣扎得怒火冲天。

百里千寻被陆漫漫一搅,竟生生有种抱不住的感觉。一生气,将陆漫漫高高抛起,伴着她的尖叫,又稳稳接住。

来回几次,陆漫漫老实了,不挣扎,也不动了。

百里千寻微笑地挑了挑眉:“还来不?”

靠,什么天理,这男人!

陆漫漫气愤地闭了眼睛,这明明就是以强凌弱啊:“别惹我,我会咬人。”

百里千寻心中一窒,竟然想起那个私奔的黄昏,陆漫漫一口咬在玄夜的手上。

恍惚间,陆漫漫伸手一勾,用嘴堵住百里千寻,舌尖浅浅滑过他的舌尖,只逗引了一下,便咬了百里千寻的唇瓣,不是轻轻的,是真咬。

谁让他欺负人!

她看着他,有些狼狈的样子,哈哈大笑。

活该!

百里千寻将她猛一抛,这一次,比前几次都抛得高。

她尖叫得张牙舞爪。

只要百里千寻不接她,她会摔得很难看,而且很痛,这毋庸置疑。

不过,百里千寻还是接了她,不仅接,更用了轻功一跃而起稳稳接住。

尖叫声中,又带了些欢悦。

她在他怀里,安全又肆意。

俊颜,雪衣,阳光灿烂,还深不可测。她确信,她是真的为他心动的。

只要他肯让她出去工作,她便乖乖的,等他回家。

陆漫漫这般想着,便用了十万分柔情的声音道:“千寻,你让我自己闯荡一下江湖嘛,我保证,绝对不会招蜂引蝶,永远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百里千寻咬了一下她的耳垂:“你这女人,为什么这么不听话?”

彼时,回了房间。

百里千寻将她放到床上,不等她答话,一闪身便出门:“好好在家里思过,等我把七叔打发了,再来收拾你。”

然后只听喀地一声,门上了锁。

陆漫漫气得牙痒痒:“挨千刀的千里千寻,有本事你别出现。我告诉你,我见你一次,咬你一次,你等着。”

门外有个愉快又得瑟的声音回应:“咳,一会儿让你咬,咬个够,千万别停,停了我跟你急。”说完,又长笑两声,扬长而去。

陆漫漫几乎都想象得出那蓝眸里闪的是什么光,呼呼!这男人,太气人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