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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婚礼前奏

按照姜雪松的计划,他和钟燕的婚礼,将在乌龙山下举行。

刘大宝上次向姜雪松表示,自己帮他做婚礼的筹备工作,可是,这几天因为马晴晴的事,还有他爹办葬礼,他一直没空。

今日,他终于有空了,走出家门,准备去帮忙布置婚礼现场。

他低头看了一眼脚上的懒汉鞋,上面缝着白布。

按照他们村里的习俗,家里的长辈去世之后,作为晚辈,需要披麻戴孝,身上需要穿白色的孝服,脚上的鞋子表面也被缝上一层白布。

葬礼结束后,孝服可以脱掉,但脚上的白布不能去掉,需要等到三天之后,给死去的长辈圆坟之后,才能脱孝。

当然,有一些人为了表达自己对长辈的缅怀,孝服一直穿到七七之后。

所谓的七七是指,长辈埋进地下后,每七天上坟一次,总共七个七天。

刘大宝认为自己穿一双带孝的鞋子,去姜雪松的婚礼现场,不像那么回事,毕竟,人家是喜事,自己不能带回晦气。

他想了想,换了一双没有白布的鞋子。

出门之后,刘大宝向他家东边的婚礼现场走去,小黑小黄两只狗狗跟在他的身旁,来回跑动,半空中还有一只棕色的老鹰飞来飞去,这只老鹰正是和刘大宝打架的那只老鹰,现在它已完全康复,可是,它好像认准了刘大宝,住在刘大宝家,不走了。

刘大宝明白,老鹰之所以留在自己家,是因为他每天给老鹰喝的水,是仙戒河水。

仙戒河水口感好,对身体还有好处,人喝了后,可以强身健体,洗精伐髓,动物喝了也有效果,因而老鹰才会留下。

刘大宝当然希望老鹰留下,他想把老鹰训练成自己的宠物,就像小黑和小黄一样。

于是,走在路上的他,身旁有狗,空中有老鹰,要是再带上几个狗腿子,活脱脱就是古代那种左手牵狗,右手牵鹰的纨绔子弟。

他这个形象,自然引得路上的游客纷纷回头。

女游客们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男游客们,无论是老的还是少的,都一脸羡慕,每个男人心里都想像他这样,有威猛的宠物。

有一个衣着讲究的男游客,问刘大宝能不能把老鹰连同小黑小黄两只狗狗卖给他,价格由刘大宝自己开,想要多少钱都可以。

刘大宝微笑着摸摸小黑的脑袋,问道,“小黑小黄,他想买你们,你们同意吗?”

两只狗狗盯着男游客,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声,好像愤怒了。

“我操,这狗竟然听得懂人话,太牛逼了。”

男游客一脸震惊,对两只狗更加喜爱,又一次向刘大宝提出买狗的事。

小黑前腿直立,像一只凶猛的熊瞎子,往他身上扑。

刘大宝及时搂住小黑的脑袋,以免它伤人。

男游客吓得连连后退,不再提购买的事。

目睹这一幕的游客,啧啧称奇,看向刘大宝的目光,带着崇拜与羡慕。

刘大宝拐了个弯,来到姜雪松的婚礼现场。

婚礼现场位于乌龙山脚下和人工挖的河道夹角的平坦地带。

现场有几十个人员正在布置,姜雪松也在现场。

他满面笑容,春风得意。

刘大宝走过来,微笑道,“姜叔,恭喜啊。”

“大宝,你咋来了?”姜雪松拍拍他的肩膀。

刘大宝给老爹办葬礼时,他去刘大宝家吊唁过,还给刘大宝老爹送了个花圈,以及一千元的帛金。

刘大宝说,“我这不没事了,来给你帮忙。”

“大宝,你歇几天呗,家里刚发生了这样的大事。”姜雪松安慰道,毕竟,亲人去世是个伤悲的事。

“没事的,姜叔,我需要忙起来,要不然光胡思乱想。”刘大宝说道,“再说了,这里是俺村儿,我是本村人,相当于地头蛇,有事需要乡亲们帮忙,有我在,更方便找人。”

姜雪松赞同地点头,问道,“你真不用歇歇了?”

“不用了。”刘大宝说,“既然我出门了,说明我的心情已经调整好了,可以做事了。”

“不错,够坚强。”姜雪松又重重地拍拍他的肩膀,“那我把这里交给你,你帮忙协调他们的工作。”

刘大宝点头,“行,放心吧姜叔,有我在,事情肯定都做的妥妥地。”

姜雪松说,“拜托你了,我先回市里了,接待我的朋友们,有些朋友特意从外地赶来的。”

其实,他早就想把婚礼现场布置的事,交给刘大宝。

只是刘大宝家里出现父亲被杀的事,他不好意思请刘大宝帮忙做事了,现在刘大宝主动提出来,他就顺势把这事交给刘大宝。

刘大宝在婚礼现场,来回走动,看看这里瞧瞧那里,该搭把手的时候,就帮人干点活。

虽说他来帮忙,但基本上不用他干啥活。

因为姜雪松找的是市里的婚庆公司,场地布置的事,全部由婚庆公司负责。

天黑时分,婚礼场地布置完成。

场地中间竖着一个巨大的牌子,上面有led屏幕,前面是个舞台,还凸出一个长长的T台,给一对新人走秀用。

舞台前方摆着上百张桌子,这是明日宾客的位置。

场地四周用花环围绕。

整个场地,布置的温馨又浪漫。

很多路过的人,看了现场都夸现场漂亮。

“大宝兄弟,谢谢你帮忙,来抽根烟。”婚庆公司的负责人是一个名叫钱俊奇的瘦个男子,他掏出一盒烟,递给刘大宝一根。

刘大宝摇手,“谢谢,我不抽烟。”

刘大宝看了看天色,“钱总,天黑了,你们可以回去了。”

“其他人回去就行,我留在这里看守。”钱俊奇说道,“保护场地的安全,以防被人破坏或者偷东西。”

刘大宝笑了笑,“钱总,你这个担心是多余的,在我们村,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村的民风很好,完全可以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地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钱俊奇说道,“万一场地被人搞破坏,耽误了姜总的婚礼,我们公司就完蛋了,因此,我在这里看守,比较稳妥。”

刘大宝也就不再劝说,反正现在是夏天,随便在那里都能凑合一夜。

第二天早上,刘大宝给自己做了碗鸡蛋面,吃完早饭来到婚礼现场。

婚礼现场已经有不少人员了,婚庆公司的人员有十多个,还有姜雪松从市里酒店找来的一些服务员,也都就位。

姜雪松和钟燕也在现场。

姜雪松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钟燕穿着洁白的婚纱,虽然两人都到了中年,但在化妆师高超的化妆技术下,他们就像小年轻一样,两人脸上一直挂着微笑,站在入场口,迎接宾客。

陈子琳和姜小妍也都穿上白色的裙子,样式完全一样。

刘大宝一打听,才知道她们俩给钟燕当伴娘。

他惊讶地张大嘴巴,城里人的想法和村里人真不一样,要是他们村里,中年男女结婚时,绝不允许子女在现场,只有结完婚后,才把子女叫出来,磕头认爹娘。

姜雪松手里拿着一把折扇,不时摇晃两下。

刘大宝笑着说道,“姜叔,不用扇风,我们这夏天不热。”

姜雪松把扇子合起来,“我本以为穿上西装,会很热,特意准备了一把扇子,没想到用不上。”

“这是当然,我们这里的气候很爽。”刘家宝说,“从乌龙山上吹来的山风是凉爽的,又因为你给我们这挖了一条小河,小河把海风带过来,海风也是凉爽的,在两股风的作用下,我们这的温度,也就0来度。”

“这样好,这样好……”姜雪松满意地点点头。

刘大宝扫视现场一圈,发现缺少了点啥,问道,“姜叔,你这光把场地布置好了,吃饭咋办?婚礼举行完之后,回市里的酒店吃饭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