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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贴吧战,百度怒(一)

本质上,电子出版的效率比是传统出版要高的多了,因为节省了书号、印刷等等制作费用,以及书体书籍在商业上运输、存储、销售的费用。

2004年国内一本实体书20万字卖20元一本,也就是千字1毛钱的定价。

网络小说的VIP的定价千字2份钱,对应的也是实体出版相当于千字一毛钱以上的零售价。

实际上,一本出版物零售价中,书的内容仅占据很小一部分比例,而零售价中更多是将书号、纸张、印刷、存储、运输、销售等等环节的费用包括在内。

一般实体书批发价是5折,这里面50%的差价,分配给了商业流通渠道。

也就是说,一本书实体书的零售价千字1毛钱中,出版社获得5分钱。而出版社的那5分钱里面则是包括了——书号、印刷、纸张之类的成本。

最终,去掉了纸张、书号、印刷类的成本,小说的内容生产成本,一本书大约是千字2~3分钱。

消费者用20元购买一本实体书,书里面只有4块钱是给内容付钱,其他是则是,书号、纸张、印刷、商业流通成本。

本质上,除掉了商业流通、纸张、印刷、书号等等费用后,一本实体书里面内容成本也就是千字两三分钱。

网络的VIP小说中,定价千字两三分,对应的其实是03年~04年之间,市场上实体书内容的生产价格。

电子书没有纸张、书号、印刷、流通,既是只卖内容,那么也仅是参照实体书内容的价格。

而电子书定价相当于纸质书的五分之一,但是每销售一次,分给作者的钱,却是和实体书销售一本是一样的。

读者VIP订阅中的千字2分钱,给作者1分,对应出版社的作者10%的版税分成。千字2分,给作者1。4分,对应出版14%的版税分成。

启点卖1元钱的作品,效益相当于传统出版社卖5块钱实体书的效益。对作者而言,读者在电子版上产生订阅10万元,作者可以拿到7万元。而实体书需要销售70万元,作者才能到类似网络作者销售10万元的稿费。

以商业模式而言,启点的VIP销售模式的效率,完爆传统纸质书籍几个档次。至少,只卖内容,不再卖纸了。

其实,按照互联网行业的一般规律而言,网络小说应该是从互联网普及率更高的发达国家出现,再向中国这么一个发展中国家传导,才符合互联网产业一般的规律。

但是,偏偏就是中国,诞生了全世界最发达的网络电子书出版模式,不得不说的一场令人意外的奇迹。

当然了,不是说网络原创的电子出版是中国独有,外国没有的。

比如,美国的亚马逊网站就有电子书平台,一开始全部是实体书扫描成电子版,后来也开始鼓励作者直接绕开出版社,在亚马逊的平台上,直接上传内容,进行电子版销售。

日本则是率先发展出了手机小说,由于日本3G网络发展的早,手机网速在此时已经非常的快。当时,全世界主流是进入2G时代,别人不愿意和一样那样2G还没搞好,直接跳到3G时代。于是,最早推广3G技术的日本,被排斥在手机主流技术标准之外。

本质上,日本就是太信奉“一流的企业制定标准”,于是,纷纷去制定标准。上个世纪,日本在标准上尝到不少甜头,但是,21世纪日本推出的标准,却不被买账。21世纪以来日本许多的巨头们出现了连连巨亏,就是因为强行推广自己的技术标准,不被买账遭遇的苦果。

不过,提前进入3G时代的日本,也自然诞生了3G时代的手机文学。后来,中国在08年以后网络小说开始进军了手机阅读时代,在商业模式上,借鉴了不少日本手机文学的经验。

本质上,电子小说出版业务,未来的前景是光明无限的。以2011年的数据来看,这一年,由于手机小说市场的火爆刺激,中国网络小说正版市场规模达40亿人民币。而日本2011年手机小说市场经过了十年发展,也达到了500亿日元的规模,这直接超过了发展了30多年才获得300多亿日元出版规模的轻小说市场。

而电子出版,直到2013年还在狂飙猛进,每年50%以上的增长速度,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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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度公司总部,气质儒雅大BOSS李彦宏,显得有点生气。生气的理由,是近期互联网行业冉冉升起的团子网旗下的团子贴吧项目。

“这是**裸的抄袭,我们百度先搞百度贴吧的,他们的创意完全是抄袭我的……”李彦宏语气显得很重的说道。

实际上,百度贴吧从想法到布局,完全是李彦宏自己一个人拍板。本质上,百度贴吧与天涯、猫扑的论坛,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关键是百度有搜索引擎资源,如果搜贴吧的链接放在搜索引擎的网页中,直接可以从搜索引擎首页导入流量。

只不过,百度贴吧刚刚推出没有几个月,为了慎重起见,还停留在实验性质,并未将贴吧项目与百度搜索引擎的网页进行捆绑。

没有百度搜索导入流量的百度贴吧,流量一直不温不火的、

但是,4月份新冒出来“团子贴吧”,忽然就做的风生水起了。无论用贴吧的流量,还是用户的活跃度,百度贴吧都远远不及团子贴吧。

底下一名员工低估说道:“互联网这点事,怎么能说抄呢。”

另一名员工说道:“起诉他们的话,可能是抬举了。被我们百度一起诉,他们还不立马扬名立万了?”

“起诉解决不了问题,他们最多改名团子论坛、团子社区什么的……”

互联网公司之间的技术,往往是你模仿我一点,我模仿你一点,包括微软、谷歌、苹果在内的巨头,都是山寨抄袭大户。

任何一个巨头觉得是机会,能取得授权买下专利技术自然是最好,不能买下的话,抄定了!

哪怕最终打官司,官司输掉了,不外乎赔一点钱,将时间拖长了,项目做大了,赚到的利益,可不仅仅是赔偿那么一点点的事情。

中国境内的侵权赔偿,更是比海外更低廉。

欧美经常爆出,IT巨头之间的官司,赔偿额达几亿美元十几亿美元级别,也阻挡不了那些巨头山寨、抄袭的冲动。

目前而言,国内的很多专利侵权赔偿方面,一般是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最多不超过50万元。有这么一条上限规定后,很多的公司侵权有恃无恐——好,我确实侵权了,你赢了,我赔给50万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