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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你喜欢/我可以

“咦,你们两个……”

达斯伽女孩开口了,可惜却找不到词汇去形容自己的感觉。

这女孩的反应跟路上见到两人的那些达斯伽人反应一样,有些惊奇,有些发呆,找不到该说些什么。

“你叫什么名字呢?”李繁星微笑着问。

“我叫丽莎。”

丽莎用干净的眼神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皱着眉头像是在思考着什么,丝毫没有因为她的样子而感到羞涩。

“哦!我知道该怎么说了,你们的样子很特别,跟我们不同!”

说完这句话,丽莎走到了李繁星的身边,很自然拉起了他的手。

“我喜欢看你的样子,我想咱们一起吃桃子,一起玩。”

李繁星自从看到了达斯伽男人后,总觉得面上无光,那些男的长相都是那么的出众,他心中多少有些小郁闷。

但是这一刻,突然自认为是草,在别人的眼中却是宝!这种价值观一瞬间的颠覆,让李繁星激动地用双手紧紧握住丽莎的小手。

“党啊!俺终于见到亲人咧!终于找到组织咧!呜呜呜呜……”

表演欲望强烈的他,用革命老区的口音,声情并茂地说出了这句话。

“噗嗤……”

“咯咯……”

两种反应不一样的悦耳笑声从小俏妞和丽莎的口中传出。

小俏妞现在早已见惯了李繁星的即兴表演,但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丽莎也笑了,不过她没有像小俏妞那样笑而不语,而是直接抱住了李繁星。

“你好好玩啊,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很开心!”

丽莎的这句“开心”让李繁星的心猛地跳了一下,他又想起前辈说过的一些话。

“丽莎,你和我在一起开心,那我让你去死,你去吗?”李繁星的声音透着一丝冷酷。

“死?好啊!不过你能让丽莎在死之前再开心一下吗?”

丽莎抱着李繁星的脖子,看着他的脸,眼神中还是那么的干净。

“丽莎,你看,漂亮吗?开心吗?”

李繁星推开了丽莎,示意她向自己的身后看。

“哇!好漂亮啊,这是什么东西,我从来没有见过!纯白的颜色,凉凉的感觉。”

丽莎像只快乐的小蝴蝶一样,在李繁星制造出的雪花中,左右旋转,桃裙飞扬。

“丽莎,现在够开心了吧?可以为我去死了吗?”

李繁星停止了用水之灵制造雪花,脸上带着一丝狞笑看着丽莎。

“哦,好可惜啊,这么漂亮东西丽莎看不到了。”

丽莎并没有被李繁星的眼神吓到,呆呆地看着手中的雪片化为了液体。

“我现在就为你去死,今天见到你我很开心,丽莎喜欢你!”

冲着李繁星笑了笑,丽莎用力冲向旁边的石壁,想把头撞在上面。

“我擦!你还真的去死啊!”

震惊的李繁星从身后抱住了丽莎。

“是你让我为你死的,你喜欢,我可以的。”

丽莎的眼神依旧单纯,脸上挂着甜甜地笑,在转身的时候用嘴巴轻啄了李繁星一下。

“哎!”

一句“你喜欢,我可以的。”带给了李繁星无尽的感叹,他用手刀在丽莎的后脖颈上砍了下,看着她软软地倒在自己的怀中,然后抱着她放在了她睡觉的草堆上。

“妞,咱们走吧。”

李繁星拉起了小俏妞的手,脸上的表情带着一丝凝重和疑惑。

“主人,你不在这里找剑灵了吗?”

跟上李繁星的小俏妞这么问了一句。

“不了。他们是人!是真真正正的人,是心地单纯的人。”

“达斯伽留下桃源仙境给他们居住,我也不想让这个可能是所有位面中唯一一个没有战争,没有勾心斗角的地方沾染上血腥。”

“同时我也不准备把这个地方告诉下代五行剑仙,就让它一直这么干净下去吧。让人们的心中还有个念想:这个世界有一个与世隔绝、没有战火纷争的地方,它叫做桃源仙境。”

李繁星看着远方的天空,眼神中带着一丝飘渺。

“主人,香香很开心呢,很开心你能这么想!当时你让丽莎去死时候,你的眼神让我心中有些怕怕的,害怕她真的为你死了,害怕你真的用她做了剑灵。”

已经踩在飞剑上抱着李繁星的小俏妞,好像还有些后怕一样,又抱得紧了些。

“当时我是故意让眼神狰狞一些的,我希望她被我的眼神吓到,不要去做傻事,可是她并没有被吓到。”李繁星很无奈地笑了笑。

“那假如她真的被你吓到了呢?”

扬起俏脸,小俏妞看着那紧紧抱住她的主人。

“那样的话,我虽然还是不会让达斯伽人做剑灵,但是心中会少些沉重!那种沉重就好像是欺负一个单纯可爱的小孩、欺负一个憨厚正直的老实人之时内心所产生的自责感。”

“嗯。主人,那你以后的剑灵怎么办?”

小俏妞很开心地笑了笑,轻轻在主人的嘴唇了啄了一下。

“跟丽莎相处的那一会,让我想了一些东西。我感觉用达斯伽人做剑灵也许不是最好的剑灵。”

李繁星的眼神看着远方,显得有些飘渺,就好像明白了一些什么似的。

“丽莎在准备去死之前,她的反应,她的话语,其中都包含着一丝不舍。她们并不知道死后会被用来做剑灵,灵魂会被拘禁在剑内!”

“虽然我并不是他们,我也不是剑灵。可我就是感觉,被剑囚禁的他们是有怨意的,只不过他们生前就太过逆来顺受,所有就算有些怨意也影响不了主人。”

“哎!今天发生的一切,综合关于剑灵的一些了解,我感觉毫无怨言的灵魂,才是最适合做剑灵,也是最能为剑提升威力了!”

“除了用达斯伽人做剑灵,已知的剑灵里面,我想通过召唤形式得来的剑灵才是最好的,那是毫无怨言的。可是召唤出弱小幽灵体的几率太大,这个方式基本已经被淘汰了!”

“综合一下传说不难发现,极度厉害的剑灵出现频率多的那些个年代,召唤幽灵体为剑入灵的方式还是很盛行的。”

听完李繁星说的这一大段话,小俏妞好奇地问:“那么主人你决定怎么办呢?以后的剑是杀魔兽入灵,还是召唤幽灵体呢?”

“呵呵,等我有云纹神剑的时候再说吧。”

李繁星笑了笑,在穿过一个有溪流通过的山洞,他和小俏妞结束了桃源仙境之旅,又回到了外面的世界。

…………………………

酷热的天气,入眼尽是一片让人目眩的黄色。

又一次来到了黄沙之海。

这一次李繁星可比上一次舒服多了,站在苍穹剑上抱着小俏妞,水之灵的凉气释放着,那感觉就仿佛是夏天去了避暑山庄。

李繁星也有带小俏妞骑过莲花座紫金葫芦,不过那是在山谷里的时候。

除非到了人多的地方,要不李繁星还是比较热衷于踩他的苍穹剑。

这次来黄沙之海寻找一级金之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不是说找到金之灵所在的地方,然后过去杀了炼化入体就可以了。

因为蓝魅说,金之灵所在位置是在一个地洞中,那地洞是“沙漠之钳”的巢穴。

虽说李繁星可以不用进入洞穴,用他的功法就能把金之灵给吸出来。

但是,沙漠之钳是一种地盘观念很强的魔兽,散布在地盘外面巡逻的就有好多。一旦发现入侵的敌人,那么差不多整个沙漠之钳洞穴中的力量将会全体出动。

沙漠之钳是一种钳虫,浑身长有坚硬的甲状外壳,头顶上长着一对钳子,通体有一米长。是一种三级地系魔兽,分为陆空两种,空战的那一种不会地系魔法,只会蛮力攻击。

不过,可不要小看了这种三级地系魔兽,要是问黄沙之海哪种魔兽是霸主,那肯定是沙漠之钳了!蚂蚁多了还咬死象呢,更不用说这种一窝千把只的沙漠之钳了。

“主人,马上就要进入沙漠之钳的领地范围了,到时候最好是先把那一窝沙漠之钳全部清理了,要不的话,等你炼化金之灵的时候会很麻烦。”

剑灵蓝魅那略带沧桑的声音传进了李繁星的脑中。

“一窝沙漠之钳都清理掉?你没开玩笑吧?我准备的是把金之灵引出来,顶着沙漠之钳的攻击,引着它跑到安全的地方之后再慢慢对付它。”

李繁星的心中产生了一丝警惕,千百只三级魔兽的灵魂,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