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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这也是一种修炼

从朱欢变成朱小乐,并没有给小欢子带来太多的烦恼,相反,他却很珍惜这种凡人的生活,或许,这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补偿吧。  而变成朱翠花的小青蛙也大抵如此,除了这个名字令她很是苦恼之外。  至于三人组中的肥鸟,这家伙的心态就更好了,整天吃饱之后就领着一帮手下在墙根地头溜达,很是随遇而安地将自己当成了一只“鸡”。  在出生六个月之后,小欢子和小青蛙秘密地进行了第一次修炼,虽然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不过有大把的时间,而且修行这件事,越早越好。  那是一个宁静的夜晚,朱大壮夫妇劳作一天,早就酣然入梦。小欢子和小青蛙就在自己的小床上开始吸收灵气。  当第二天清晨的阳光漫上窗棂,两个小娃娃相对摇头,目光中满是失望。  一连半个月过去,他们连灵气入体这项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如果不能引来天地灵气滋养肉身,也就根本谈不到修炼。  一个月之后,小欢子终于认定了一个事实:这里根本就不是他原本生存的世界,天地间也没有五行灵气的存在,所以他们的修行只能是一个美丽而虚无的梦罢了。  弄明白这个之后,两个娃娃很是伤心难过了一阵子,结果弄得朱大嫂以为是生了病,还心急火燎地找了村里的大夫。  “别让爹娘担心,咱们还是赶紧好了吧。”小欢子索性也想开了:那就真真正正做一世凡人好了。  从高高在上的修真者变成一介凡人,不能再御剑而行,啸傲青天,也不能再享受数百年乃至数千年甚至是长生不老的生命……  对于别人来说,这种折磨或许会令人痛不欲生,但是对于小欢子来说,这也是一种修炼,而且是一种极为难得的修炼。  肉身进入六道轮回,轮回的只不过是魂魄,而肉身则不朽——就在他尝试修炼的当天,小欢子得到了这个的明悟,所以凡人一世,对他而言只是多了一段难得的人生体验。  尤其是小欢子跟钟无鸣和刘半仙这样的高人探讨很多高深的修道感悟,作为三疯和尚化身之一的刘半仙道出一个真谛:欲成仙,先成凡。  只有真正感悟到凡尘俗世的苦乐,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超凡脱俗。纵观古往今来的那些仙人,之所以修为有高下之分,其实在他们还是凡人的时候就已经注定。这也是那位三疯和尚明明已经可以飞升而去,却还留恋凡间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这个结论令人很不可思议,但是钟无鸣却从反面验证了它的正确性。钟无鸣是修道界千年一遇乃是万载一遇的天纵之才,修行的又是最正宗最高深的功法,修行之路无比顺畅,结果到了悟道的境界之后,却遭遇到最大的瓶颈,就像是横在他前面的一座大山,再也难以逾越。成仙无望的遗憾就像是跗骨之蛆一般折磨着他,以致到了后来,心魔横生,才会被太一派抓去囚禁。  跟随小欢子去了天柱峰之后,钟无鸣心有所感,准备在恢复修为之后,就要去红尘中游历一番,或许能有所突破。  从这两位一正一反的经历之中,小欢子也有了一些明悟:所谓的悟道,不仅仅是体悟天道,其中更包括人道。  偏偏修真者习惯了高高在上,不屑与凡人为伍,这也就成了他们化凡成仙之路上最大的障碍,连钟无鸣这样的奇才也未能逾越。  而真要叫一位修真者去做一名普普通通的凡人,更非易事,试想,一个强者的心态,如何能真正将自己当成凡人?  所以,小欢子才会在滚滚红尘之中遇到了他的启蒙老师柳夫子,这也是最有利的证据。  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小欢子才决定真真正正做一名凡人,继续他的修行之路,不为修身,只为修心。  将这些心得跟小青蛙和肥鸟交流之后,笑容很快就回到小青蛙脸上,而肥鸟却撇撇嘴:“俺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要不然怎么会浪迹江湖,在红尘里打滚?”  “别光捡好听的说,你那是被逼无奈好不好。”朱小乐攥起小拳头,在肥鸟的脑壳上敲了几下。打开心结之后,消极的心态立刻烟消云散。  于是,在朱大嫂做晚饭的时候,就听到院子里一阵鸡飞狗跳,当她跑到院子里的时候,朱大壮也正扛着锄头归来,咧着大嘴,笑呵呵地看着朱小乐骑着家里那只大黑鸡,满院子撒欢。  “宝宝好啦——”朱大嫂先是惊喜地喊了一句,然后就又担心地叫起来:“孩子他爹,快点把小乐抱下来,摔着怎么好?  “男娃子淘气一些才好,淘小子出好汉嘛!”朱大壮中年得子,所以对两个娃娃十分宠爱。  不过很快他就看到,朱翠花也骑到那只大黑鸡身上满院跑,就有些不满的唠叨起来:“小丫头可不能这么野——好像都是那只大黑鸡把俺的宝贝闺女带坏了。娃他娘,这鸡下蛋不?”  朱大嫂摇摇头:“看样子好像是公鸡?”  “没听过这家伙打鸣啊?”朱大壮放下锄头,看向大黑鸡的目光有些不善:“这家伙整天吃得最多,不下蛋不打鸣,养着个废物!”农家的日子紧紧巴巴,还真养不起吃闲饭的。  “没人性啊,居然说俺是废物!”肥鸟有些愤愤不平,但是很快就听到男主人又说道:“干脆杀了吃肉!”  肥鸟激灵灵打了个寒颤,他现在一不会飞,二不会吐火,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于是这货转转圆眼珠,抻长了脖子,努力尝试着打鸣。  “嘎嘎嘎——”沙哑如破锣的声音在小院里响起,那些母鸡听了,全都惊慌失措,炸了营一般向院外乱飞;就连朱大壮夫妇,也被这么难听的叫声吓了一跳,朱大嫂更是不由自主地捂住耳朵。  肥鸟有些得意:肥哥俺从来都是一鸣惊人——  朱大壮风风火火冲进屋,很快又拎着一把菜刀跑出来,气势汹汹杀奔肥鸟而去:“俺今天非得宰了你这个废物不可!”  肥鸟一见大事不好,手下众叛亲离,主人持刀相向,于是撒开两腿,直接冲出柴门,离家出走。  “爹,不要杀肥鸟——”小欢子情急之下,抱住朱大壮的大腿。  当啷一下,菜刀落地,朱大壮抱起儿子,在半空抛了两下:“小乐会说话啦,再叫几声爹听听——”一边说着,一边用满是胡茬子的下巴在小欢子脸上乱戳。  小欢子不觉有些后悔,毕竟才六个月大,说话还稍微早点。不过朱大壮的胡茬子,还是刺中了他心中最柔软的那份情怀,这种骨肉亲情,他已经许久没有亲身体验,所以也就一连声的叫起了爹爹。  而小青蛙也围着朱大嫂叫起了娘,她的感触虽然没有小欢子那么深,不过还是想到了远在另一界天柱峰的冷寒霜,所以也很是动情。  就在合家欢乐之际,肥鸟也在篱笆墙外探头探脑,没了闯荡江湖的本钱,他当然不会离家出走,最主要的是舍不得小欢子和小青蛙啊。  小青蛙眼尖,很快就发现了肥鸟。于是,两个娃娃就一边一个,抱住肥鸟的脖子,然后可怜兮兮地望着朱大壮。  朱大壮早就叫儿子给叫昏了头,而且朱大嫂也觉得这只大黑鸡跟两个宝宝很有些缘分,也就保证不再杀他,肥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重新召集部下,去篱笆根刨虫子去了。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一转眼的工夫,十年就过去了。十年的时间,这个小山村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人们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淡的就像是一碗白开水。  岁月的痕迹终于在朱大壮夫妻的脸上留下重重的年轮,老两口已经年近五旬,终年的劳作,使他们的身体大不如前。不过最令他们欣慰的是,一双儿女渐渐长大,而且极为孝顺懂事,村里的大人没有不夸的,都说朱家有福气,生了一双好儿女。  十岁,正是讨狗嫌的年纪,不过朱小乐上山砍柴,下地跟着父亲干活,俨然已经是半个劳力;朱翠花也承担了家里大部分的家务,洗衣做饭,喂猪喂鸡,样样都能干。  虽说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过朱家这一对儿女也未免太早了一些,自然赢得了村里人的交口称赞。  唯一叫他们费解的是,偶尔在干活的间隙,两个娃子就会忽然发傻,呆呆地站着或者坐着,就跟丢魂一般。  起初还担忧一阵子,后来渐渐习以为常,发现他们过一会也就恢复常态,所以也就无人在意。  他们不知道的是,每当这个时候,小欢子和小青蛙都是心有所感,正在品味着人生的滋味,思索着人生的真谛。和虚无缥缈的天道相比,人道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只要能真正融入其中,还是不难理解的——可是,又能有多少修士做到这一点呢?  或许是秋天的一片落叶,或许是清晨的一滴朝露,或许是邻家老爷爷一声亲切的问候,或许是出门前父母的一句叮咛——这些最平凡不过的生活琐屑,往往都能给小欢子带来极大的触动,使他的感悟越来越深。  天之道,本无情;人之道,在于情——在小欢子的心中,渐渐浮现出这样一对矛盾的事物,二者针锋相对,不可调和。小欢子隐隐觉得,这似乎就是仙与凡的区别,只要勘破其中的玄机,成仙可望。  这一天,小欢子和往日一样,从山上砍柴归来,嘴里咬着一根草棍,一身粗布衣衫,脚上蹬着一双草鞋,腰间别着一把柴刀,后背上则背着一大捆柴草,他的身材也远比同龄人壮硕。  肥鸟也跟在小欢子身后,同样驮着两捆柴火,这家伙体型跟个小牛犊差不多,而且偷懒耍滑的毛病也改去不少,在家里的作用仅次于那头耕地拉车的老黄牛。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哥回家——家家家——”小欢子嘴里哼唱着儿时久违的歌谣,这一刻,甚至把脑子里面那些什么天道人道,无情有情都跑抛到一边。  “还真难听——”肥鸟嘟囔了一声,只有在三人组独处的时候,肥鸟才会发发牢骚,要是叫人家知道一只大黑鸡口吐人言,那就太惊世骇俗喽。  “老鸹落到猪身上——”小欢子把嘴里的青草吐在地上,那种酸酸的味道他很喜欢,咬在嘴里,似乎比吃过的那些灵果还要美味。  肥鸟刚要还嘴,却看到迎面有人飞奔而来,于是只能忿忿然闭上嘴巴。  跑来的是村里唯一的一个在镇上读书的少年,大名叫吴鹏举,据说是镇上学堂里的先生给取的,不过村里的娃子都叫他的小名——柱子。  “柱子,跑这么急干啥?”小欢子看到吴鹏举一向略微有些苍白的脸色泛红,不由问道。这家伙最喜欢跟小青蛙玩,小欢子私下常常拿这个逗小青蛙,说是她的跟屁虫。  吴鹏举的胸脯剧烈起伏一阵:“翠——翠花——被镇子上的李大户给抓走啦!”  (先祝大伙国庆快乐——因为这几天忙里偷闲,跟家人出去溜达一圈,所以只能日更一章,大概过了三号之后能回家,到时候欠多少补多少,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