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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南国最后一战

石不开一愣:“藤甲兵?兀突骨?这个对手虽然是难,但也大概不是江流的对手吧。”

兀突骨再强,也不会强得过猖神。不过在这个时候,石不开却忽然有着不详到的预感。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别人。不知道是谁,反正是和他有着亲密关系的人。

“也许整天和这和尚在一起,搞到自己都有些神经质了。”石不开随之便放开了思绪,但是眼中的余光却是来到了旁边那幢小别墅上面:“绝对是这两个家伙,弄得我这样敏感。”

……

兀突骨极为爽快地砍人中。

他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么舒爽。对于拥有接近三米身高的他,眼前的人都如同小动物一样。只能够在自己的战斧之下苟延残喘,勉力逃跑。然而自己随随便便就能够追上,砍断他们的脑袋或者是身子。偶尔也是有着一些人发射了弓箭,或者用刀剑,在他砍人而来不及反应的时候砍中他。

但是,这无济于事。

本来他的藤甲就已经是以刀枪不入而出名的,而现在的他,却是更加强大。

“怎么样,我们的交易很划算吧。神打咒可以将你身上附着的神仙的力量发挥出来,而鳞甲咒则是可以让你的肌肉和皮肤表面变成鳞甲,相当于一件最强的盔甲。”于吉坐在兀突骨的肩膀上面,如同小儿那样。

只不过,也只有像你这样的怪物,才能够顶得住鳞甲咒持续激发的体能疯狂消耗。

“你这小猴子不要说话,不然我打扁你!”兀突骨恶行恶相,哈哈大笑道:“有强者的话,我自然会打死他们,不用你像只苍蝇叫来叫去。现在我要享受我的猎杀时间!”

对于兀突骨这狂妄的话语,于吉也只是冷哼一声,然后别过头去不说话。只是在这动作之下,眼睛却不免触碰到自己右边空荡荡的袖子上面,一抹恨意就从眼里激射而出。

“等着受死吧,赵云小儿!”

……

银坑洞,顾名思义,就是银坑山上的山洞。但是这,并不是只是一个山洞,而是山上所有的山洞都叫银坑洞。作为在南方丘陵地区生长的人,他们最原始的家,是山洞。所以他们从住的地方开始形成部落,然后聚集成为人群发展下去。到了后来,待他们学会使用工具之后,才会用木头建造房屋。

只是在树林森林雨林等的区域之中,没有经过特殊处理的木头,腐烂得总是特别快。所以他们只是将木头搭建在干燥的山洞里面,才成为他们的二代房屋。

到了蜀国和中原开拓了蛮方,中原需要蜀地和蛮方提供大量的木头建造宫殿,这也导致了处理木头的配方直接来到了蛮方,所以他们才依靠着山洞,架起一座座房子,然后形成了独有的山洞文化。

所以,统领一方的人,才被成为洞主。

在江流离开银坑洞下山的时候,却赫然发现,情况比那名蛮兵所说的要严重了许多。这倒不是因为他在撒谎,而是因为面前这个可以称作人间凶器的存在,推进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江流下山的时候,他们已经推进到了山下。十五万大军并没有完全撤退到山下,而是满打满算也是五六万左右而已。而更多的蛮兵并不是死在藤甲军的手里,就是被打散到各处。毕竟再强也好,那也只是有着两万人马,并不能够杀人杀得太快。

但即使是这样的话,他们杀的人,那也是足够多了。要是江流没有下来的话,那么这个兀突骨在祝融生产的时候,绝对会打得上去。那个时候江流再出手的话,怎么也会惊扰到祝融。

那么,就让战斗在这里结束吧。我还要看着孩子出生,然后叫我阿爸哩!

江流拔出剑,眼光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

孟然是银坑山曾经的主人。但是现在的他,不过是丧家之犬。

而造成一切的,不是强悍无比的邻居,不是一直的宿敌巫祝,而是他的儿子,孟获。

重新来到银坑山后,孟然的记忆忽然如同跑马灯那样亮了出来。并不是他要死了,而是离开了有重新回来了。这段经历,却是勾起他对银坑山的回忆,还有对孟获,对孟获母亲的回忆。

他是银坑山的人,但是妻子不是。他的妻子是三江城的人,自从十三岁在安生溪被孟然带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然而这个人,却是巫祝早就预订好了的女人。所以在那时开始,两个人结仇。

因为巫祝认为,那个女人是爱着自己的。只是因为孟然的蛮横而拆散了他们;对于孟然来说,这件事情发生在蛮方中,自然是你情我愿,而自己的女人整天被一个男人惦记着,却是惹怒了他。

所以,这是一段解不开的仇怨。

他曾经幻想,自己或者会被这个仇人杀死,也幻想过自己杀死这个仇人。但是却从来没有想过一点,就是自己和巫祝同时经历失败,而且还是他的儿子,孟获。

这一点,其实他应该骄傲的。

只不过,这是他最不喜欢的儿子,或者说,是最像他的儿子。所以他才不喜欢,似乎也因为他自己不喜欢自己。而他最不喜欢的一点在于,他女人死的时候,这个儿子竟然不在!

这是最不可原谅的。所以,他讨厌这个儿子,甚至讨厌到连曾经自己统领的地方也可以跟着毁灭,他也不想看到这个儿子获得非凡的成就,压在他的身上。

所以他招来了蛮横无比的乌戈国的兀突骨,并且当起了带路人。或者在近二千年后,这样的行为也被称作蛮奸,但是这个时候,他只是借用别的力量来帮自己报仇。

那么别人是怎么样,有如何?

他的一生,或者是平凡的,但是这一刻的他,却是瞩目的。尽管他站在众多高大的乌戈人里面,尽管他穿的不好,样子可是邋遢之极,但是这一刻时间里面,主角就是孟然。

他看到了对面的孟获终于登场了,笑了一笑。

很开心,就像是当年看到他的妻子那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