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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菜上来之后,终于印证了莎莎之前说的话,果然,胡叔见到夹肉饼,一点不顾形象,拿起就是一大口,我想着和胡叔多说会话,于是给他倒了一杯酒,端到面前,“叔,之前听莎莎提起过您,说了您各种事情,我是由衷地敬佩,可得知您喜欢吃夹肉饼之类的,才领你到这来吃,您别见怪。”

莎莎也开口“是啊爸,晃儿说请您吃饭这件事情说了好久了,您别光顾着吃啊,好歹说两句。”

胡叔这才抹一把嘴,感觉自己有些失态,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没什么说的,你是我闺女男朋友,我是他爸,你办事儿方法我也都看见了,大家知己知彼,你让我怎么说?总不能一直祝福你们两个怎么怎么好吧?那多没意思,显得我这个爹很无聊。”

这下,把我和莎莎说愣住了,也确实,我们之间是通过莎莎认识的,胡叔和我爸是老朋友,我的事情他也知道不少,我和胡叔既是出于同一环境,可终究又不是一个社会层面上的人,经历的事情大不一样,想找一个公共不乏味的话题,着实有些难。

不得不说,有的事情就是很奇怪,就像是我和胡叔一样,在真正遇见之前,我总是满腹经纶,说自己要如此这般,可真如愿遇到的时候,却又不知道自己脑子里,这聚集已久的汪洋大海该从哪条小河算起。我回家的时候就有过一次这种感觉,现在真正和胡叔面对面,三个人静心坐下的时候,又是这种感觉。

但眼前的事实就是胡叔不可能没话跟我说,自己历经千般万般呵护的宝贝闺女就要跟别人走了,我还真不信他一点感觉没有,权当作他是在考验我罢了。

可我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要是谈胡叔的风云岁月吧,那莎莎一定没有话说,而且这些东西在她看来,像是吃饭一样,家常便饭。要是谈古往今来历史往事吧,我的文化水平也有限,才刚分清楚一九八几年差不多是清朝,一九五几年是明朝,就更别说什么敦煌莫高窟,霓裳羽衣舞,统统不知道。更何况胡叔是偏向现实一派的,可能历史方面的事情还不如我涉猎得多,我要是随意开口,让自己老丈人尴尬,那就是我太不懂事了。

既然这两点都不行,那就取个中,不说之前也不说以后,从刚刚见过的说起,毕竟白羽张佳伟这两个人给我的印象还是比较深刻。

我看着正在大口咀嚼的胡叔,他的饭量也真是惊人,吃夹肉饼的速度真快,短短几分钟,桌子上已经有两张包裹饼的蜡纸,只见他正拿着第三个,吃的挺香。

我不得不用酒桌上一贯的让人开口方法,那就是灌酒,我举起一杯小二,“胡叔,既然没什么说的,那咱们就聊聊白羽和张佳伟这两个人,他们两个功夫确实不错,可就是不知道真正战斗力怎么样?”

莎莎先开口,“这两个人嘛,我们从小玩大的,也还算不错,对我和我妈都很好,对爸也是忠心。可就是不那么容易相信别人,除了我爸,他们很少跟别人说话交流,在我的印象里,他们从来没有谈论过自己的思想,即使是说,也就是他们两个人知道,别人从来插不进去。”

这时胡叔第三个夹肉饼已经塞进嘴里,一口水顺下去之后,见我举起杯,尴尬的笑了一下“翼,叔好长时间没这么吃过了,经常去应酬,也吃不上什么,还真不如这些肉饼馄饨来得实在,你别介意啊。”

我笑笑,挺殷勤,“怎么会,叔,您在我心目里一直都很伟岸,泰山一样,唯我独尊。”

胡叔也笑了,端起杯子,和我碰一下,酒一下肚,话就被挤出来,“你就别胡诌了,你自己信不?还是说点正经,刚才不是说这两个人的战斗力么?我给你稍微解释一下,李小龙,知道么?”

“知道啊,怎么了?他们和李小龙一样厉害?”我很疑惑,因为在我这种外行看来,练家子都是一样厉害,我对于武术的理解,仅限于停留在武侠小说和港台电视剧上,所有练武术的人,都是被我冠以“厉害”的称号,至于谁更胜一筹,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就像兔子眼里,老鹰和豺狗都是一样的,究竟谁厉害,这个不需要考虑,因为它谁都惹不起。

“没有,他们是受了李小龙电影的影响,刚开始跟我的时候就立志当一个格斗高手,不停地练,确实他们也做到了,这两个人的战斗力不错,在你们空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人打你和打沙袋一样简单。”胡叔说完之后,看我有些扫面儿,话锋一转,接起刚刚的茬儿,“可是混社会没有那么多原则,就好比你一样,拎着别人领子,猝不及防就是一下子,得亏留一手,这要是一刀进脖子,拔出来之后,再好的身体也盯不住,你说是不是?”

我比较害羞的挠着头,毕竟我们没比过,即使心里不停告诉自己这两个人拼刀子未必比我强,但还是为了胡叔开心,顺着他说,“叔,我跟您这两个人还是有差距,再者说,我不是奉命行事么?对付这类货色,以暴制暴,最简单也是最有效,你跟他们客气,他们就跟你哼,你要是厉害,那他们就得夹着尾巴走。我原本不想管的,谁让我妈这么善良?”

莎莎在旁边听到我们说话之后,挺关心的,“晃儿,你又打架了?”

“没有,德育感化,叔就是打个比方,比方而已,别这么伤心,我这么善良的人,是吧。”我摸着莎莎的头发,暧昧地看了一眼。

胡叔这时候可能是为了防止莎莎继续问下去,恰到好处的“咳”了一声,“我说两个孩子,你们在这亲亲我我的,我不反对,可是你们旁边还坐着一个老头子呢,冲着我,你们是不得忍着点?这么大岁数跟你们出来吃饭,你们还在这...哎。”

“爸,您不老,您最帅了。”莎莎“挣脱”开我的手,直接环住胡叔的胳膊,小鸟一样。

胡叔被着一下整的有点不习惯,也是相对尴尬的表情,可相比刚才,不同的是眉宇之间还透着一丝幸福。人都说姑娘是吧的小棉袄,真是一点不假。

“翼,我跟你说啊,我这个闺女哪都好,就一点,心太善,按理说这也算是好事儿,可社会上走的人,脑袋挂在裤腰带上,难免心狠,心不狠成不了大事么,记得她小时候,我给她讲过猪肉是杀猪之后切下的肉,莎莎就因为这个好几天没说话,好长时间没吃肉。后来才慢慢接受肉。但是根据我对她这么多年的了解来看,她能接受的最大限度也就是这么点。再多多不到哪去,你以后干什么事情,注意点,知道不?”

“爸,您怎么这么说?做什么事都瞒着我,那我们两个以后没有共同语言了,还怎么交流?哪有你这么当爹的?”莎莎靠在胡叔怀里嘟起嘴,埋怨的表情,一脸不愿意。

胡叔关爱的看着自己闺女“爸不是关心你嘛?怎么会没有共同语言?张翼啊,以后多抽出时间学学旅游天文方面的东西,和我闺女多找找话题,话题都是找出来的,你看咱仨,我和你们两个代沟十万八千里,还不是聊得开心。”

“那是人家晃儿会聊天,和你有什么关系...”莎莎还没从刚才的怨气走出,看得出来,胡叔对莎莎确实有些溺爱,莎莎大气温柔的性格在自己老爹面前,就像是小猫一样,撒娇耍小脾气,原本霸气的胡叔只好任着她闹。

为了保持自己在胡叔心中的形象,我觉得这种情况是我站出来的唯一理由,我假装“义愤填膺”的说道,“莎莎,你怎么跟叔叔说话呢,那好歹是你爸啊,随他说么,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明知道不会瞒着你,还这么没礼貌。”

莎莎被我这么一说,嘟嘴,不说话了,我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谁知道胡叔并不太喜欢我这种做法,乐意被闺女耍小别扭似的,点我一下“张翼,说什么呢,那是我闺女,我还不舍得说,哪就轮上你?”

我一看自己拍在马屁股上了,赶紧陪笑,接着自己来一杯酒“对对对,叔您说得对,我以后注意,避免这样事情发生。”

“坚决避免,”胡叔一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样子。

“对,我坚决避免。”我赶紧给自己老丈人点着根烟,满怀“歉意”。

可我们三个人就像是石头剪刀布一样,相互克制又相互循环,莎莎又不乐意,“爸,你说什么呢?那是我对象,你想说就说?人家还没娶我,你就开始这样对人家?”接着换来胡叔的沉默。

我们沉默足足三秒,三个人又异口同声,“胡叔/晃儿/莎莎,我这是为你好。”

紧跟着,又是持续五秒杠铃般的笑声,整个气氛顿时就不尴尬了。

我们一边聊一边吃喝,最后的时候又要了四个肉饼几碟小菜,胡叔扒开第四张蜡纸接着吃,还有那一大碗馄饨,汤都不剩,莎莎勉强吃下去一个,换她的话说,她晚上为了保持身材,很少吃晚饭。可我觉着这么完美的身材不需要再靠节食来维持,即使是使劲吃,有胡叔的遗传遗传基因,也不会有多大变化。我吃完了剩下两个夹肉饼,随意捡了几嘴小菜,把最后瓶里的福底喝干净,就相当于吃一个快餐。

老丈人真是好伺候,整顿饭下来,不到一百块,我递给老板娘钱的时候,老板娘还觉得我们是大客户,喜上眉梢。

毕竟吃饭的目的是和胡叔随便聊聊,目的达成,接下来应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我们一起回到胡叔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