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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进城

不过最终我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这半年来所有的吃喝都是从这个村子里偷的,把这个村子祸害的不轻,现在要走了就别再打坏主意了,盯着一个地方祸害实在是有点不像话,特别是我身上穿的这套衣服也是从村子里偷出来的,估计人家只要看到这套衣服,全村的男女老少就全都会冲出来把我大卸八块。

当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我已经走在了山外的平原上,周围的景色非常荒凉,根本就没有路,有的只是大片的草地和稀疏的树林。

看到树林我立即来了精神,直接就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还在转头四处张望,很希望能突然间跳出几个人来,冲着我大喊一声“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然后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冲上去抢钱。

可惜我找了半天,脖子都转的有点酸了,却没有看到半个人影,实在是让我非常失望,这么荒凉的地方,简直就是老天为劫匪专门修建的场地,却没人用,实在是太浪费了。

尽管弄不到钱,不过我也并不是很着急,混沌袋里还有一些储备,水是足够的,玉米面虽然少点,不过要是省着点吃,每天只吃半饱的话,至少也能坚持个十多天的时间,没办法,好吃的东西早就被我吃光了,现在剩下的就只有这些,我就不信十多天的时间我还弄不到钱。

一直走到天黑的时候,我依然没有碰到半个人影,既没有看到村庄也没有遇到劫匪,不过我却走上了一条商路,所谓商路就是商队所走的路,相当于现代社会里的城际间高速公路。

这个世界也需要物资流通,所以就有了商队,实力雄厚的商人可以自备保镖运送货物,而小商人就只能聚集在一起,大家凑钱请保镖一路保护。

尽管有保镖保护,在这个世界里经商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死亡率非常高,也恰恰因为这个原因,经商的利润也是很高的,所以总有许多人冒着生命危险加入这一行。

不过商路却并不是商队修的,应该算是自然形成的,所有的商队在选择路线的时候考虑的都是同样的问题,首先是要安全,然后距离还要近,所以最终选择的几乎都是同样的路线,经过了长年累月、无数商队的踩踏之后,就硬生生的踩出了一条商路,而商路的两端连接的就是两座城市。

在商路上休息了一晚,第二天随意选择了一个方向前行,我不知道这条商路通向什么地方,不过也并不在意,只要遇到了商队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可惜我的运气实在不好,整整走了一天的时间都没有看到商队的影子,夜晚降临的时候只好又一次露宿在商路上,第二天又走了有大半天的时间,尽管依旧没有遇到商队,可是在视线的尽头却音乐看到了一座城池。

走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看到城池了,心情可想而知,感觉就像是在大海里漂泊了好几年之后突然间看到了陆地一样,脚下的步伐不由自主的加快了很多。

没用多长时间,城池逐渐变得清晰起来,而且我也终于看到了人影,前方出现了一个推车的老汉,从衣着来看应该是附近的农民,车上堆着一些装满粮食的口袋,看样子应该是进城卖粮的。

我几步就追了上去“大爷,您好,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推车的大爷吓了一跳,立即停住脚步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把我全身上下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

这个世界里的百姓活动范围都很小,除了经商的人之外,几乎没有人会离开自己的家乡,而经商的人肯定都会跟着商队走,绝对不会单独行动,而无论怎么看我的样子都不像是商人,也难怪老汉会这么警惕,于是我很坦然的站着不动,任凭老汉察看。

看了一会之后,感觉我不像是坏人,老汉的胆子稍微大了一些朝着我说道“这里叫做通仪城”,匆匆的扔下一句话之后,老汉就赶紧推着车子快步朝前走去,一边走一边不停的转头看我,好像生怕我追上去抢粮似得,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慢慢的朝着通仪城走去。

尽管我已经走的很慢了,可是毕竟年轻力壮而且还空着手,所以和老汉之间的距离并没有拉开,这样的情景让前方的老汉心惊肉跳,如果不是因为车子太重的话,他几乎都要跑起来了。

感觉再这么下去的话,老汉非得累吐血不可,于是我索性先跑起来,这个动作直接就把老汉给吓住了,不由自主的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我不断靠近,然后又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从他的身旁一闪而过。

跑了一会之后,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便放慢了脚步,用比普通人稍微快一点的速度行进,时间不长便来到了城门口。

这座通仪城并不算大,在这个世界里顶多也只能算的上是一座中小城市,不过对我来说却意义非凡,毕竟这里是我江湖之路的第一站。

这个世界的城市只有大小之分,城市里的布局几乎都是一模一样,进城之后照例是一条宽阔的街道,两旁是各种各样的商铺,其中最多的就是大大小小的饭店。

也许是因为到了晚饭时间,街上的人还挺多,饭店里的叫卖声也异常的响亮“刚出锅的香肉大包子,咬一口满嘴流油”“蔡家酱肘子,百年老店,祖传秘方”“王大娘烧鸡,又肥又嫩,不吃后悔一辈子”。

特别是每当我走过的时候,旁边的叫卖声就更加响亮了,我知道这全都是因为我身上的这套绸缎衣服,在这个世界里,绸缎绝对是一种奢侈品,能穿这种衣服的人非富即贵,除了我之外。

这些叫卖声实在是太诱人了,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弥漫在街上的食物的香气,都快让我的口水流成河了,我已经开始考虑是不是要去吃一顿霸王餐,不过考虑了很久还是放弃了,毕竟我的脸皮还没厚到那种程度,最终只好一咬牙离开了大街,拐进了旁边的一条胡同里。

周围立即就清静了很多,没有了诱人的叫香气,我的口水也止住了,漫无目的的在胡同里转悠着,心里在盘算着今晚住哪儿。

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朝我的头顶飞了过来,本能的伸手一抓,一把精致的折扇被抓在了手里,折扇上还传来了浓浓的脂粉香。

我疑惑的抬起头,朝着折扇飞来的方向看去,先是看到了身旁的一栋二层小楼,楼上的窗户是完全敞开的,里面站着一个美女,正用手挡在嘴边眉目传情的朝我微笑。

眼前的这副场景好像有点熟悉,对了,当年西门大官人和潘金莲好像就是这么约上的,现在该轮到我了,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我终于也有艳遇了。

我轻轻的五指张开,在头上来回的梳理了几下,然后仰起脸,四十五度角看着楼上,尽量把我的酷、帅发挥到极致,这下子果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楼上的美女笑的更加灿烂了。

‘接下来该怎么办?’我在心里急速的思索着,同时看了一眼旁边的屋门,犹豫着是该先打招呼还是直接推门进去把扇子交到美女的手上,然后顺势坐在床上和美女谈谈人生,再一起实践一下人是怎么生的。

想到这些我笑的嘴都合不拢了,只不过我的感情经历根本就是白纸一张,处男了这么多年,猛然间被爱神惦记上了,心里除了激动之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剩下了站在那里傻笑。

最终,还是楼上的美女先开口了“大爷!来玩儿啊!”“我靠!职业的!”我差点就一口老血喷出来,刚才不知道累死了我多少脑细胞,真冤啊!

不过说实话,楼上的这个怎么看都是美女,凭这副长相如果是放到现代社会的话,进演艺圈肯定没问题。

‘职业的就职业的吧,既然是美女,职业的也行’我在心里想着,不过随即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既然是职业的,那肯定是需要活动经费的’。

我习惯性的把手伸进怀里,除了混沌袋之外什么都没摸到,混沌袋里有小半袋玉米面、两个大水缸、还有一块黑不溜秋的咸菜,不用想也知道,如果我把这些东西堆到美女的面前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被骂几句都是轻的,弄不好还会左右开弓赏我十几个大耳光。

把短棍或者是烈阳刀送上去,情况也许会好一点,不过这两件东西我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用它们去换一夜情,我还没有饥渴到那种程度。

看到我伸进怀里的手就像被定住了一样,迟迟没有拿出来,美女的脸上渐渐冷了下来,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会,终于忍不住了,转头向屋里说了句什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