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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野孩子

陆芳不能离开,她更不想就此离开,她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她要让陆世昌身败名裂,她要在陆世昌爬得最高的时候,狠狠的把她拽下来,摔得更惨。

此时陆芳心中被压制多年的仇恨,被陆世昌的冰冷,全部激放出来。

“我不会走。”陆芳笑了,平复了自己的心情,回答着陆世昌的话。

说罢,陆芳心中估又量着,接着道:“不管你多少次要送我走,我都会想办法留下来,除非,你杀了我这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女。”陆芳说得并不是一时的气话,她要留下来,把陆世昌和陆琪这些年给她的痛苦一并还回去,这样,她才能安安心心的走,风光的走。

陆芳的话,让陆世昌微微的愣在了那里,他神色变了变,转过头,目光停在陆芳的身上,伸手,毫不犹豫的伸手给了陆芳一把掌,冰冷的声音,再次响起:“那你就和你妈一起留。”陆世昌在警告陆芳,若她不走,孙明珠,就不再是陆太太。

陆世昌知道,陆芳最害怕的是孙明珠当不了陆太太,陆世昌还知道,陆芳是个孝女,不愿意看着自己的妈妈痛若,陆世昌容不下陆芳,陆琪也容不下,所以,陆芳得走,永远也别回来,才是最好的。

一把掌打在陆芳的脸上,火辣辣的痛,陆世昌下手并不轻,陆芳的脸上,可以看到清晰的五指红印,在她白皙的脸上,显得是那样的突兀。

脸上痛得让陆芳想哭,却又她更加看清了陆世昌的面目,让她倔强的不想落一滴泪,泪水对于陆世昌而言什么都不是,所以,她不会,永远也不会当着陆世昌的面前哭。

“我并不想您公开认我,我只是想留下来,您那么疼陆琪,就不能分一点点爱给我吗?”陆芳说到这里,自嘲般的笑了笑,这样的话,她说过多少遍,可是陆世昌,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过,她只是想陆世昌把她当女儿,分一点点父爱给她,可是,在陆世昌眼里她什么都不是,连一个普通人都不如。

她的存在,就像陆世昌的仇人,容不下。

陆世昌听到陆芳的话,原本一脸冰冷的脸色,微微的缓和一下,看着陆芳眼中的未落下的泪水,安慰似的对陆芳道:“爸爸是爱你的,但是你不能留。”陆世昌说到这里,叹了口气,接着道:“明天我让老刘送你上飞机,要听话,乖。”陆世昌说到这里,拍了拍陆芳的头,没再说下去。

他对陆芳,就连多说几句安慰的话都不愿意,那怕是上一句说得是疼爱的话,下一句,便让会告诉陆芳他的目地。

这便是陆芳为什么这样痛恨陆世昌的原因,他连多哄骗她几句,都不愿意,在陆世昌的眼里,最爱的女儿,只有陆琪。

每天琪琪,琪琪的叫着,多么动听,多来喜爱。

而她呢,陆世昌从来没叫过她一句:芳芳。

就连看她一眼,都是满眼厌恶。

她单名芳,其实对陆世昌而言,就是烦的意思。

她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到七岁都没有上户,没有名字。她的妈妈,一直等着陆世昌给她起名,而她,则一直被人叫着野种度日,从出生到七岁,她都一直生活在哪幽黑深暗的巷子里,几乎没见过巷子外的阳光,她是野种,陆世昌的野种,没有户籍的野种。

而在她七岁那年,好不容易等来陆世昌给她起名,陆世昌却只说了一个字,烦。

对,就是一个烦字,陆世昌很烦她的存在,不知如何安置,说了一个烦字,便转头离开,不愿意多停留半分钟。

而很久很多久以后,陆芳第二次见到陆世昌,是陆世昌出来视查。她想张口叫爸爸,却被人狠狠的推开。

“哪家的野孩子。”推开她的人是这样说的,目光中满是鄙夷。

烦字并不好听,陆芳虽然年纪小,不懂太多,却也知道,烦字不应该是一个女孩的名字,所以,她的妈妈为她取了谐音字,芳,芬芳的芳。

“我知道了。”陆芳心中百转千回,即便她不想离开,嘴上还是答应了陆世昌的话,但就算她真的离开了,她还是会回来的。

陆世昌的车子,开到一处无人的拐角处,停了下来,坐在陆芳身边的陆世昌,看了看陆芳,从皮夹里拿出了两张一百元,放到了陆芳的手中,平静的道:“我就不送你回去的,自己打车回去,明天早上我让老刘去接你,要听话。”陆世昌说到这里,倒是不顾陆芳拿没拿稳那两百块,自顾的松手,转而收起了自己的皮夹。

两百块,对每月零花钱过百万的陆琪而言,微不足道,对每月只拿着几百块生活费,艰难上大学的陆芳而言,却像是有千金重,她揣紧了那两百块,不敢松手。

陆芳还住在巷子里的时候,就缀过学,没上完高中,为了补贴家用,出来打工。

不过,后来孙明珠嫁给陆世昌,她又复学了,直接上了大学,却在拿几次全系倒数之,被所有人都嘲笑后,她便又缀学了。

她曾经努力在周考月考上进步,可在老师的眼里,却从来不承认她的进步,流言蜚语的,压得她透不过气,所以,她不再去学校,找了份工作,希望不再受人冷言冷语,以自己的力量过活,然而她的这些想法在陆琪的面前,却又是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

她当过服务员,碰上陆琪,工作丢了,卖过花,遇上陆琪,花被毁了,她甚至扫过大街,却依旧抵抗不了陆琪的力量,更被陆世昌狠狠的骂了一顿,说她不应该丢了他的面子。

陆琪是故意的,故意让她难堪的,可是,面对陆琪的挑衅,她连半分反坑的力量都没有。(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