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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蹩脚杀手

李煜一整天都感觉好不自在,诊症的时候还差点断错症了。

方舒华端过一杯水,“李医师,你昨晚睡得不好吗?”

李煜摇摇头,说,“昨晚睡得很好,只是今天总感觉不舒服,后背有点黏黏的感觉。”

方舒华看了看李煜的后背,说,“没有呀,看着很干爽。”

李煜咕嘟一句,“那就奇怪了。”

方舒华笑着说,“是不是哪个姑娘暗恋你了,一直在暗处盯着你看?呵呵,听说被人盯着的时候会感觉不自在。”

李煜一愣,想起昨晚,步子山的确告知自己,林英雄雇佣了杀手要对自己不利。可是,被人盯着的完全不是这种感觉呀,应该是有点凉意才对的,绝不是这样粘乎乎的。

除非,那人对自己没有杀意,这样一想,也就释怀了。根据调查,林英雄虽然是个恶霸,但是却也从来没有杀过人,最多就打断别人的腿,想必,这个杀手也是要教训自己一顿,打断自己的腿的吧。

于是,李煜拿出手机,翻出了步子山发来的一张照片,是杀手的照片,李煜看了几眼,大概记住了。

回家的路上,李煜特意走多了几段路,背后的粘乎乎的感觉一直都不断,李煜偷偷回头,终于在人群中发现了潜在的杀手,他穿着西装,伪装成一个上班族。

李煜心中一哼,“蹩脚的杀手。”于是,李煜特意穿过几条小巷,然后在一个转角站定,果然那个上班族打扮的杀手也转了过来,一看李煜,吓了一跳,马上就掉头就跑。

“想跑?”李煜冷笑一声,就上前去抓那杀手。突然,心中一阵寒意,赶紧向后退,躲过了一记足以受伤的鞭腿。

在巷口,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子出现在李煜与杀手之间,刚才几记漂亮的踢腿,就是出自这个男人。

“你怎么现在才来?”杀手不满地冲着男子叫喊到。

男子一抖,说,“真的对不起,我是第一次出这种大城市,一时迷路了,才来晚了,万幸,你没事就好。”

李煜眯着眼,原来这男子才是真正的杀手,起码在李煜看来,具备了实力。

男子望着李煜,却犹豫了,几次作了起手式,都放下了。

“你还特么磨蹭什么?你别忘了,你答应了老板什么事情的,你不想要钱给你女儿治病了吗?”劣质杀手冲着男人大喊道。

男子身体一震,一咬牙,对着李煜轻声地说,“得罪了。”说完,就对着李煜一个鞭腿。

“有意思。”李煜一笑,双手抚圆,接下了男子的攻击。

男子一愣,随即快速地再踢了一脚,李煜意图再接下男人的攻击,然后近身主动攻击,毕竟,保留距离的话,以腿为攻击手段的男子威力太大,不料,男子这一脚,也是刚中带柔,竟是破开了李煜的防御,李煜只好双手架于胸前,硬抗男子的一脚。

强大的冲击力让李煜几乎摔倒,狼狈地向后退了几步,勉强站稳,当即知道自己错了,面对这种对手,貌似摔倒才是更明智的做法,马上侧着身,以手招架,果然如李煜所料,男子的一击鞭腿已经攻击到来,狠狠地踢在了李煜的手臂上,将李煜踢倒在地,然后,男子马上跟上去,眼看一脚就可以踢在李煜头上,将李煜踢晕甚至踢伤。

正在此时,旁边的墙上,一只猫咪叫唤一声,然后跳下墙跑开,男子却是一愣,停下了动作,神情暗淡地望着李煜,然后,叹了口气。

劣质杀手看见胜利在望了,请来的帮手却是关键时刻掉链子,马上大喊。“你怎么停手了?踢死他呀。”

男子低下头,摇摇头。

“真特么废物!”劣质杀手见状,马上冲上去,准备自己亲手补刀,这样正好将功劳都收归自己。

望着劣质杀手踢来的一脚,李煜感到可笑,一手就抓住了他的脚跟,用力一捏,响起一记清脆的响声,劣质杀手的脚腕脱臼了。

李煜笑了笑,谁说一招鲜不能吃遍天的?

男子皱了皱眉,“这位朋友,得饶人处且饶人。”

李煜站起来,望着男子,顿时大感兴趣,一脚踩着劣质杀手,问道,“你知道这些是什么人吗?”

男子犹豫了一下,点点头。

李煜继续问,“那你这次来的目的是什么?”

男子苦笑了一下,说,“他们让我来收拾你,就是打倒你,然后捉你回去。”

“捉我回去干什么?”

男子说,“应该打你一顿,为难你一下吧,难不成还会闹出人命?”

李煜笑了,“还真的会闹出人命,如果我被抓回去,估计不会被林英雄杀死,但是很大机会他会将我弄成残废。”

男子一惊,“怎么会?”

李煜笑了笑,淡然地说,“我看出来,你是个好人,为什么要帮林英雄?”

男子苦笑一下,“我女儿病了,所以我需要钱,很多钱。”

“那你刚刚为什么停手了?”

男子迟疑了一下,幽幽地说,“我女儿很喜欢猫,刚刚我想起了我女儿,我一直是我女儿心目中的英雄,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做坏事了,那样的话,她会伤心的。”说完,男子流下了泪水,掩着自己的脸,靠在墙边,不停地用头撞着墙,无声地哭泣着。

李煜沉默着,拿出手机,打了电话给步子山,没多久,步子山就带着卢敏浩他们过来了,李煜指着劣质杀手,把他先带走。

步子山指着男子,问,“那他呢?”

李煜笑着说,“这是我的朋友。你们先回去吧,我和我朋友先聊聊,迟点去找你们。”

李煜拍拍男子,“走吧,我们先去吃饭。”

男子摇摇头说,“很感谢你没有为难我,我走了。”

李煜认真地说,“我是医生。”

男子望了一下李煜,随即摇摇头,转身就走。

李煜望着男子的背影,说,“你就这样放弃了吗?”

男子苦笑一声,“不是放弃了,是已经绝望了。本来打算帮人做这件事,拿点钱去给女儿治病的,可是,就算有了钱,又怎样呢?都这么多年了,我已经不想再看见我女儿失望的表情了,一次又一次地期望着,却一次一次地失望,终于变成绝望了,我现在只想陪着她,走完最后的日子。所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李煜向前一步,伸手拉住了男子的肩膀,说,“人生在世,或者很多事情终究徒劳无功,甚至不断失望,可是我们活着,早起晚睡,不就是为了多做些事情,让自己将死之时不至于太过后悔吗?有些事情,纵然知道是徒劳,但是,如果不做,以后终究是会后悔的。”

男子沉默了一下,回头望着李煜,说,“我知道了,很感激你的好意,很感谢你给予的希望,你说得对,就算是渺茫的希望,我还是应该把握的,万一这一点的希望就是奇迹的火花呢。”

李煜说,“平安镇离这里远,我们也不急这一时半刻,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我让人送我们过去你家吧。”

男子点点头。

男子名叫陈景洪,出生于一个武学世家,有一个五岁的女儿,三年前,女儿突然患了怪病,纵然他们四出求医,却是毫无办法,一年后,他老婆跑了,只剩下他们父女相依为命。

李煜问了一下陈景洪,他女儿的病症,陈景洪说了几个症状,李煜听了,眉头皱了起来,那是几个病症特有的症状,而那几种病,压根没可能会同时发生。

步子山亲自开车过来,倒是相当迅速,李煜和陈景洪草草地吃了点东西,就向着平安镇出发了。

陈景洪住在一间简陋的小房子,看见陈景洪回来,小女孩很高兴,冲过来抱住了陈景洪,问陈景洪吃饭了没,又不断地问这问那。

这是一个水灵灵的小女孩,瘦削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特别精灵,一身宽松的旧衣服显得身材瘦弱,黝黑的手脚上隐约有着淤青,却不是碰碰打打造成的淤青,是身体自行产生的。

李煜莫名地有了伤感,鼻子有点酸。

小女孩望着李煜和步子山,有点胆怯,却又好奇地问,“你们是我爸爸的朋友吗?还没有人来过我们家呢。”

李煜笑着说,“对,我们是你爸爸的朋友。”然后拿过步子山买的水果和糖,递给小女孩,“第一次来你们家,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买了点水果和糖,你喜欢吃吗?”

小女孩点点头,伸出手,马上缩回去,眼巴巴地望着陈景洪,陈景洪微笑着点点头,小女孩很高兴的欢呼一声,接过水果和糖,拿出一个糖果,剥开了,递给陈景洪。陈景洪笑着摇摇头,然后拍拍小女孩的头,示意小女孩自己吃。小女孩嘴里含着糖,钻在陈景洪的怀里,不断地偷瞄着李煜,偷笑着,清甜。

李煜笑着对陈景洪说,“这是一个天使般的女孩,真乖巧,看着就让人喜欢。”

陈景洪摸着小女孩的头,眼中带着慈爱,带着落寞,然后望向李煜,眼中全是希翼。

李煜却是走到了一边,拿出几根银针,在自己头上扎了下去,然后坐在地上打坐,他是要清明自己的心,调整出最好的状态,过了几分钟,李煜睁开了眼睛,拔下银针,站起来,对着陈景洪点点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