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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史克浪

至死,苗媚儿都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死。

其实,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为何而死呢。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为何而生呢。

生或者死,绝不是简单的开始或者结束,它往往要复杂的多。不过可惜的是,很少有人会认真的想想。

这岂不也是人类的悲哀之一。

公主城的死人丝毫没有因为苗媚儿的死亡而减少。不过,王老汉的生意依旧好的一塌糊涂。所以尽管担惊受怕了一晚上,害怕官府会来人找茬,不过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王老汉觉得那简直比女人的白屁股还要好看。

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白花花的女人屁股固然可爱,但和白花花的银子比起来,吸引力则显得稍显不足。不过王老汉既然已经叫老汉了,对屁股的追求也仅仅只能局限在欣赏了。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又是一个晨雾和朝阳笼罩的天空。公孙嫣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也钻进去了一大片晨雾,隐约觉得有朝阳在前方,却不知道如何前进。

在房间里闷了一天,虽然杨牧和孟常也有来过,大家一起聊聊天,但就像三个热情的陌生人,彼此都很热情,然而仅仅止于表面。还有孟常那若有若无的爱慕,更让公孙嫣然显得有些不自在。

从一个高高在上的仙女掉落成为一个举目无亲的弱女子,别人只花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但是她知道,她要花一辈子来承受这个恶果。

推开窗子,呼吸一下外面的新鲜空气,让早晨那冷冷的空气带走心里沉重的气息,公孙嫣然深呼了一口气,关上了窗子,然后,她就打开了房门。

公孙嫣然的动作一点都不像一个大家闺秀,反而像个粗鲁的农家妇女。

才走了几步,杨牧和孟常的房门也开了,他们也不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动作虽然没有公孙嫣然那么大,但也小不到哪里去。

公孙嫣然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然后,她就像一只金丝雀脱离了笼子的束缚,飘飘然的走下了楼去。

“我们不拦着吗?”孟常轻声对杨牧说道。

“为何要拦着?”看着公孙嫣然消失在七楼的楼梯口,杨牧问道。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恐怕三岁小孩都懂得斩草除根,你觉得那些杀了她全家的人会放过她吗?”孟常一边说,一边往楼下走去。

“你猜她现在最大的念头是什么?”杨牧不答反问。

“抓到那些凶杀,碎尸万段。”孟常恶狠狠地说道。

“我们将她留下来,你觉得是为了什么?”杨牧继续问道。

“保护她,帮助她找到凶杀。”孟常渐渐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已经想到了杨牧的想法。

“现在敌暗我明,你觉得我们要怎么去帮助她找到凶杀呢。”杨牧笑了,因为他知道孟常懂得了他的意思。

“最好的办法是引蛇出洞,然后。。。”孟常做了个大开杀戒的动作。

“那还等什么,我们就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希望这次来的不是小鱼。”杨牧当先一步走了出去,孟常紧跟在后面。

公主城的大街上已经熙熙攘攘的挤满了人,在这么可爱的天气里,在这么可爱的阳光下,和可爱的人一起逛街,确实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每个人的脸上都流露出了笑容,是那种满足的笑。

公孙嫣然的脸上的寒霜也渐渐的被他们融合了,一抹笑容悄悄的爬上了她的嘴角。

“你猜她会先去哪里?”悄悄跟在后面的杨牧发现只是这么傻傻的跟着未免显得有些无聊,应当找个活动来打发下时间。

“女孩子嘛,还是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肯定会先去衣服店。”孟常看着远处娉娉婷婷的走着的公孙嫣然,肯定的说道。

“我觉得不会。”杨牧不置可否的说道。

“那她会去哪里?”孟常追问道。

“茶馆。”杨牧神秘的一笑,指着一座茶馆说道。

“茶馆?”孟常有些莫名其妙,一个妙龄少女大早上的去茶馆干什么,那里可都是男人呆的地方。

“我不信,就算让我扮三天小狗我都不信她会先去茶馆。”孟常说的非常有把握。

“那我们就来赌一场。”听到孟常的赌注,杨牧来了兴致。

“到时候可别反悔,扮狗可不仅仅是叫唤几声就可以的。”孟常的语气里充满了阴险。

“谁扮还不知道呢,别高兴的太早。”杨牧也说的很有把握。

在他们斗嘴的间隙,公孙嫣然已经走上了一条大路,在大路的旁边,有一家在公主城很出名的胭脂水粉店,在不远处,还有一家服装店,而在这条路的和另外一条路的交汇处,则飘扬着一面大大的旗子,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一个字——茶。

公孙嫣然没有在胭脂水粉店停留,这让孟常的心小小的咯噔了下。没关系,她会去买衣服的,孟常在心里安慰自己道。

走到服装店的时候,公孙嫣然往里面看了下,她的脚步稍微的慢了起来,看到这一幕,孟常的胸膛挺了起来,连走路的速度都加快了几分。孟常朝杨牧吐了吐舌头,还故意将双手缩在胸前,做了个哈巴狗的动作。

杨牧只是笑了笑,然后指了指前面。

回过头去,只看到公孙嫣然已经走过了服装店,正朝着茶馆走去。

“不会吧。”孟常怪叫一声,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

杨牧的心很仁慈,他只是将刚刚孟常对他做的动作依葫芦画瓢的对他做了一番后,就绕过孟常,哼着歌曲跟了上去。

茶馆里热闹异常。早起遛鸟回来的大爷,卖菜回来的小贩,熬夜工作了一晚的梁上君子,在女人堆里折腾了一宿的浪子。。。在茶馆里,你可以见到各种各样的人,听到各式各样的话。

茶馆是个三教九流都喜欢呆的地方。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穷人在这里可以和别人交流一下,或许会听到一句改变未来的话,也可以在这里听听那些八卦消息,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活的比自己还惨的人,也就安心了。

有钱人也喜欢茶馆这种地方。钱多了,就怕人惦记,防家人,防朋友,最后就成了个孤家寡人。只有在茶馆这种地方,没人会真的追究你的来历,在这,他们可以感受到自己还是个人,可以沾染下人气。

江湖人也喜欢茶馆。互通消息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在这里可以认识很多朋友,行为高尚的,动作猥琐的。也许不一定会马上派上用场,但未来谁说的定呢。

一碗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为何不去试试呢。

不过,茶馆里却少有女人,漂亮的女人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了。

这里是男人的世界,就像在**里很难见到男人一样。

公孙嫣然走进去的时候,这里依然喧闹,和平时没两样,不过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从她还没进门开始,所有男人的眼睛就已经盯在了她的身上。

若是男人的眼睛能产生一点点摩擦力,那么到进门时,公孙嫣然身上凸出的地方的衣服应该已经被磨穿了。

幸好没有,所以公孙嫣然能挺着胸脯走进来,虽然有很多双火辣的眼睛在肆无忌惮的盯着。

杨牧和孟常随后不久也施施然的走进了茶馆,虽然自认为长的不说夺天地之造化,但也算鬼斧神工,然而却没几个人对他们感兴趣。只有几个人别过头来看了一眼,又转过头去继续自己的话题了。

公孙嫣然坐在茶馆的最里面,那里是这个茶馆最差的位置,不过她并不在意。杨牧和孟常走到里面一看,已经没多少位置了,只是在离公孙嫣然有四五张桌子的角落里看到还有空位,只得坐到那里去。

小二在公孙嫣然那里,显然一个大美女的吸引力比两个大男人要大的多。几个坐在周围的人早就在密切注视着这边的一切,等着小二一离开,一个人马上窜了过去。

此人长的不高,甚至有些矮小,但给人一副灵活的感觉,他的两只手尤其的长,走路的时候几乎都要搭到他的膝盖了,当真应了那句话“手长过膝。”

嘿嘿一笑,算是打了个招呼,顺便坐到了公孙嫣然的旁边。公孙嫣然笑着看着他,没有搭腔。这让他心里一阵暗喜,觉得自己有戏。

“在下史克浪,幸会。”长臂男子拱手一礼。

“你的手好长,是因为经常干那活造成的吗?”公孙嫣然扑哧一笑,尽管她想忍住,奈何听到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有喜感了。

“姑娘误会了,在下叫史克浪,不叫屎壳郎。”看来在这个名字上,他应该被笑话过很多次,所以并不动怒。

“屎壳郎,你有什么事吗?”公孙嫣然掩着嘴笑着问道。

史克浪满脸黑线,他拖着重音将史克浪说了一遍,才又开口说道:“姑娘独自一人来此,想必是有事情,史某虽然不才,但也斗胆想来问问,看看能否帮上忙。”

“屎壳郎,我知道你叫屎壳郎了。”公孙嫣然已经笑的花枝乱颤了,看来对方越来越明显的两道黑线,她终于忍住了笑,突然一脸严肃的说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