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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做善事?

疤哥和秦天虽然都已在燕南生活了一段时间,但是和武术界并没有接触过,也没听说过有位姓莫的武术家。

但是男人通常都喜欢这类话题,这两位也不例外,听于金国说莫小言的老爹是武术家,都来了兴趣。

“他老爹叫什么?”

于金国一笑:“莫小言的父亲叫莫锦添,岁数和我差不多,说起来我们还是初中时的校友,那时候在学校里他就赫赫有名,曾经一个人干翻了十几个校外的小混混,在燕南十八中可谓无人不知,就连校长见到他都客客气气的。”

秦天一撇嘴,打架厉害和是否武术家没有太大的关系,比如眼前的疤哥,就算有个三头二十的年轻人都近不了身,但是他并不是什么武术家。

“老于,你衡量一个人是否武术家的标准是什么吗?”

于金国一愣:“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当然是按功夫高低来衡量了,难道看谁文章写得好?”

秦天瞪了他一眼,这老小子属于蹬鼻子上脸的那种类型,刚给了他点好脸色就不知道姓什么了,居然敢用这种口气和自己说话。

“大哥,把他扔下来。”

疤哥一侧身,将于金国扔到了地上,这二百来斤的大胖子和地面亲密接触,差点砸出个坑来。

其实于金国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错了,自己现在落在了秦天手里,那就是砧板上的一块肉,陪笑脸说好话都不一定能落个好下场,更何况和人家抬杠。

只是疤哥动作太快,他还没来得及解释就掉到了地上,疼的于金国呲牙咧嘴,却不敢有丝毫怨言,为了避免再受皮肉之苦,老奸巨猾的于金国开始顺着秦天的胡子捋了。

“秦总,您见多识广,知识渊博,还请您斧正一下,让我开开眼长点见识。”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就连一代伟人都在众多的阿谀之词中飘飘然走上神坛迷失了自我,更何况是秦天这样一个年青人,而且于金国这记马屁拍的位置准确,力道也恰到好处,搔到了秦天的痒处。

秦天清了清嗓子:“老于,我告诉你,所谓武术家,指的是在武术方面有相当成就的人,这个成就不仅仅是功夫登峰造极,还得对武学有深刻的理解,并且将武术发扬光大,不知道你说的这位莫锦添收过多少弟子?对武学的理解又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仅仅是能打,那只能说他是个格斗机器,不配担当起武术家这个称号。”

于金国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是这样,那莫锦添还真称不上是武术家,他也就是拳脚厉害,没有什么出奇之处,不过他爷爷是很有名的,咱们燕南流传着两句话,叫做莫子平打擂上海滩,何文龙挥毫翰林院,那个何文龙是一位大才子,曾经在翰林院挥毫泼墨,震惊四座,莫子平则是在上海滩打死过俄国大力士,为国争光,后来回乡后又广收弟子,将八卦掌发扬光大,他就是莫锦添的爷爷。”

秦天点了点头:“这么说来莫小言也算是名门之后,不过既然她祖上收了很多弟子,为什么她母亲重病没人资助一下?以至于被你这头猪拱到了那么好的小白菜。”

于金国叹了口气:“秦总,她祖上收弟子是解放前的事儿了,那点情分延续不了几十年。”

秦天面带嘲讽之色:“ 呵呵,也是,当今社会人情薄如纸,刚被人救过就反咬一口的都大有人在,何况几十年前的一点香火情,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于金国老脸一红:“秦总,这件事您就别再提了,是我鬼迷心窍,杨鼎天答应只要把你搞垮,就将雄风丸的总代理权交给我,我亲眼看到梅英代理帝王丹日进斗金,不由的动了心,才干了对不起您的事儿,不过我只是个敲边鼓跑龙套的,秘方和原材料的事儿我可没沾边。”

秦天点了点头:“放心,只要莫小言帮我查出杨鼎天的下落,我肯定不会为难你,能不能把这个梁子揭过去就全看你的了。”

于金国一笑:“秦总,莫小言对我是百依百顺,我让她干什么她从来不敢违抗,这件事包在我身上。”

疤哥切了一声:“不吹牛逼你会死啊?人家莫小言也是有独立思想的人,凭什么都听你的?”

于金国涨红了脸:“我从来不吹牛逼,你要是不信等会儿我让她陪你睡一觉,你看她答应不答应?”

秦天又踹了于金国屁股一脚:“你都是黄土埋到半截腰的人了,怎么就这么不知廉耻?人家莫小言为了报答你的恩情当了你的小情人,你至少也得把她当人看待,你现在的说法和禽兽还有什么分别?”

尽管秦天这一脚用的力气并不大,但是这个部位已经遭受过两次重创,还是疼的于金国额头冒出了汗水。

“秦总,别踹了,再踹就成八瓣了。”

秦天一笑:“只要你管住这张破嘴,不再胡说八道,我肯定不打你,现在麻烦你告诉我,莫小言的老爹是怎么死的?”

秦天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他知道,武术不但可以用于技击,而且能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莫小言的父亲作为一个习武之人,身体比于金国这种四体不勤的胖子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但是他和于金国年纪相仿,却已死去多年,这不符合常理。

于金国迟疑了片刻:“秦总,其实莫锦添死没死我并不知道,这都是莫小言听她母亲说的。”

秦天点了点头:“噢,那就是失踪了呗,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于金国叹了口气:“应该是吧,反正我觉得挺可疑的,老莫那个身子骨不比这位大哥差,好端端的怎么会死了呢。”

秦天开玩笑的说:“既然你怀疑其中有蹊跷,为什么不当面问问莫小言的妈呢?”

于金国想瞪秦天,但是又怕挨揍,过了一会儿才讪讪的说:“她妈知道莫小言跟了我,我敢去见她吗?”

天笑道:“有什么不敢,你开着那么大的药房,坐着大奔,有的是钱,送她两套房,我就不信你丈母娘会不喜欢你这个老姑爷。”

于金国摇了摇头:“秦总,别开玩笑了,虽然莫小言家境并不富裕,但是这母女俩都不是那种贪图钱财的人,否则以她母亲的姿色,随便找个人嫁了,也不至于惨到那种地步。”

秦天一笑:“看来你是见过她母亲了,是不是也打过老太太的主意?”

于金国脸一红:“很久以前确实有过,不过自从那次在医院见到她后,就再也没有了那种想法。”

秦天恍然大悟,难怪于金国会资助莫小言,原来他和莫小言的母亲早就认识。

“你个老家伙,见了小的就看不上老的了,说吧,是不是早就垂涎莫小言的美色,故意装成大善人,骗取小姑娘的好感,趁机霸占了人家,你真TM不是个东西。”

于金国反驳道:“秦总,你这话可说错了,那时候的莫小言还没长开,典型的一个柴火妞,我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在我心里,她就是个孩子。”

秦天切了一声,这于金国可不是什么活雷锋,既看不上老的,也看不上小的,那他为什么对莫小言伸出援手?

“既然你对她们母女俩都没有兴趣,为什么会帮助他们,据我所知,你老于可不是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物。”

于金国受到蔑视,心里很不舒服,但是面上不敢表露出来,耐心的给秦天解释道:“ 秦总,是这样,我和莫小言的母亲林玉人是初中同学,上学时我就曾经暗恋过她,但是那时候的学生可没现在胆子大,尽管心里喜欢,却不敢说出来,直到初中毕业,也没敢正面看她一眼,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各奔前程。尽管离开学校后一次面也没见过,但是我心里始终放不下她,后来我做生意赚了点钱,觉得自己有了追求她的资本,就四处打听她的下落,终于找到了她,也就是她重病在床无钱医治的时候,于是我给了莫小言一笔钱,治好了玉人的病,后来又资助她上了大学,小姑娘感激我,所以才上赶着报答我,对我言听计从。”

于金国啰里啰嗦的说了一大套,秦天终于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原来这老小子对莫小言的母亲有意思,才舍得下这么大的血本,并不是真心做善事。

“老于,虽然你出发点有问题,但是毕竟也算做了一件好事,说明你是个重情义的人,这点还是值得赞许的。只是我不明白,莫小言的父亲不知去向,林玉人独守空房。你又救了她的命,她肯定对你非常感激,你正好可以趁虚而入将她拿下,可是你却放过了他,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于金国叹了口气:“ 男人对女人有好感,相貌占了很大的比例,林玉人上学时满头秀发,明眸似水,如同出水芙蓉一般清纯,我对她的印象始终停留在十几岁时,但是时隔二十年再见面,她早就不是当初那个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