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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出诊

赵天推开院子门,马上就看到九爷正坐在一张矮凳子上,面前是一个大箩筐,正就着灯光摘着里面的堆满的药,走过去一看发现是接骨草,他知道这应该是九爷刚上山采回来的。

接骨草又叫白龙骨或者冷坑兰,主要的作用是接骨疗伤和活血化瘀,主要生长在山坡、林下或者沟边和草丛中通风而且温润的地方,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是一种常见的中草药。

“九爷,准备接骨呢?”

赵天在九爷面前蹲下来,伸手拿起一株接骨草看了看,那粗大的根可以看得出来有起码得有三个年头了,虽然说千靠着大巫山,而接骨草也是比较常见的中药,但现在要想找到长几年的还真的不太容易了,特别是野生的,要知道现在采药的人那可真的是遍地都是。

“嗯,是的。”

九爷点了点头,他有一个习惯,除了那些一定要晒干用的中药,都是愿意用刚采摘下来的。比如说这接骨草,如果不是要用,他是不会去采的。

“根茎,治骨折;茎叶,治咳嗽。”

赵天一边说着一边摘下手里的接骨草的根和茎,叶子却是扔到了一边。

“哟!”

九爷看了看赵天,说:“记得不错嘛,这话出自哪里?”

赵天撇了一下嘴,说:“九爷,你这也太没有难度了吧?这话出自《浙江天目山药植志》,我三岁的时候就记住了。”

“啪!”

九爷顺手就在赵天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三岁?牛也不是这样吹的!三岁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自己都不会拉尿的呢!”

“嘿嘿嘿。”

赵天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自己确实一不小心就吹大了。三岁的时候话都说不清楚的呢,怎么可能会背得了这玩意?

“我再考考你。”

赵天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九爷,你放马过来!”

如果说到什么数理化之类,赵天没有什么信心,但如果说到背医书他可是一点也不含糊,这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反正从小时候开始背起医书来就是个高手。

“《唐本草》怎么样说?”

“主水肿,脚气,利大小便,消痰破癖,除积聚,消疔肿。”

“《本草拾遗》呢?”

“捣绞汁服,令人吐逆,除胸膈热痰,亦主疟及小儿痞满。”

“治痢疾,蛇咬伤,这是《广西中药志》上说的。”

“屁,九爷,你这是在忽悠我呢?这分明就是《湖南药物志》上说的,《广西中药志》说的是治妇女白带及痧气。要不,我看九爷你这是年纪大了,记不清楚了。”

……

赵天和九爷一问一答,很快就说了一大通。

刚开始的时候九爷还不在意,但很快他就发现不管自己问的是那一个,赵天都记得一清二楚。

赵天背医书是个高手,这个他非常清楚,自己以前也考过他,很多都能够背出来,但大多数都只能说出一个大概来,可现在可是一字一名都背出来,而且一个字都没有错,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

九爷不由得看向赵天,这小子最近要高考,不可能还有时间去背医书,怎么记得越来越清楚了?

这事情不正常。

“啊……九爷,难道我记得不对?”

赵天看着九爷,有一点心虚,不过却不是因为自己背错了。

一个字也没有错!

他非常清楚这一点。开始的时候赵天其实也没有意识到,只是以为以前记住的,毕竟以前自己背医书就是个高手,但后来发现背得很顺,往往就是九爷刚一开口自己就想起来,脱口而出的那种,他就知道这事情不对了,再仔细“观察”了一下,马上就发现确实有问题——当自己开口的时候,一个字一个字从自己的脑子里崩出来,甚至脑子里冒出医书来,比如说当想到《唐本草》的时候,脑子里好像就出现了这本书,而且自动翻到有关接骨草的那一个条目,一边“看”着一边读出来的,会错才怪呢。

异能,自己的异能又出现了,这一次出现得很突然,赵天没有一点心理准备,当九爷看过来的时候心不由得虚了一下,担心被看出什么来。

“没错,一个字都没有错,我说赵天,你这小子吃了春药了,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呵呵呵。”

赵天干笑了几声,“真的?看来我真的是个高手。”

赵天太了解九爷了,知道这个时候自己如果分辨的话反而更加容易露出破绽,臭屁一下反而会有很好的效果,果然,九爷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吸引开了。

“你这小子……真的是能你一点颜色就开起染房来了。”

接骨草是接骨用的,主要用的就是根和茎,赵天和九爷花了半个小时把一大箩筐的接骨草都摘出来,然后又拎来水冲洗干净,最后晒起来,这样天亮的时候就可以用了。

忙完这一切,看到时间已经不早,赵天就回家去。

回到家门口,看到除了院子里的一盏小灯之外,房间里灯都关了,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还真的担心回来后爸爸妈妈还没有睡,然后又问自己和孙嫣然的事情,那样的话还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才好。

偷偷溜进房间里,赵天看了一会书之后就去睡觉了——最近这段时间看书看得比较猛,睡觉的时间比较少,本来就比较累,下午的时候又忙活了一通,累坏了。

天刚刚亮,赵天就醒了。

进了厨房,赵天看到灶上煮好了粥,匆匆吃完后就再向九爷家走去,昨天晚上离开的时候九爷就说了让他早上的时候再过来。

刚到九爷院子前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人被扶了出来,脚上用布包扎着,很显然伤的地方就在脚上。

“咦?”

赵天有一点奇怪,昨天晚上九爷让自己早上来,他想有可能是今天有人要接骨,让自己来打个下手,现在看来却不是这么一回事,进院子看了一圈,没有看到病人。

“九爷,不是让我来打下手的?”

看到九爷从屋子里走出来,赵天奇怪起来,九爷手里拎着药箱,这是出门替人看病的时候才会带的。

“谁说让你来打下手了?”

九爷摇了摇头,“骨头我早就已经接好了,刚才你看到的那个不过是来换药的,我已经处理好了。”

“啊?那叫我来干什么?”

赵天这下不明白了。

“走吧,跟我去给人看病去。”

“不会吧?”

赵天这下真的是愣住了,“九爷,今天的太阳没有从西边出来的啊。”

赵天虽然跟着九爷学了多年的中医,但却从来没有出过诊呢,现在突然之间让自己跟着去给人看病?

“地方有一点远,你送我过去,快点,要不时间来不及了,把那小摩托车推出来,我们要到镇子上,找一个叫钟华的,他家有病人。”

九爷站在门口,大声叫了起来。

赵天这才相信这不是在忽悠自己,连忙推出墙角的一辆电动小摩托车,载上九爷就往镇子上开去。

镇子离番田村没多远,开摩托车也就二十来分钟。

几年前镇子比周围村子大不了太多。不过,正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随着山货越来越吃香,镇子上有几类人发了财,一种当然就是收山货比如说皮毛、荮材什么的,另外一种就是跑运输的,还有一种就是给人建房子的。

钟华,今年五十一岁,矮矮壮壮,身上穿着件洗得脱了色的T恤和裤子,头发也乱糟糟的,其貌不扬,但其实他却是方圆五百里最大的包工头,有人说过去的五年里周围村镇建房子的,有七成是他承包的。

不过,他此时却眉头深锁,一口接一口地抽着烟,地上早就已经扔满了烟头。

“孩子他爸,这样下去可不行,我们……去医院吧,再这样拖下去,铁蛋可撑不下去。”

钟华身边坐着个年纪三十出头的女人,脸上的表情焦急万分。

“这事情去医院没有用,我们不是刚从医院里回来的么?”

钟华摇头叹了一口气,钟家三代单传,自己年轻的时候穷,直到四十五岁了才娶上老婆,先是生了四个女娃,三年前好不容易才生了个男娃,自然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最近几年更加是时来运转,靠着当包工头赚下千万的身家。

但是,正所谓乐极生悲,三个月前,儿子在吃饭的时候突然之间口吐白沫摔倒在地上,醒来之后就开始大吼大叫,怎么也哄不停,送去医院也检查不出患了什么病,无奈之下只能带回家来。

“市里的医院不行,我们送省里去……”

钟华双眼一瞪,说:“没见识的婆娘,真的是什么都不懂!这一次如果不是我花了大钱,市医院估计都不来,直接让人送精神病院去了!省里?老子可没有这样大的本事把娃子弄回家来!”

“可是……可是……这样下去……”

女人眼里泪水再也忍不住,珠子般掉下来,一会后干脆大声地哭了起来。

“哭哭哭!整天就知道哭!哭丧呢!”

钟华把手里的烟扔到地上,站起来往外走去,刚走到院子里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孩子的尖叫声。

“我上一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啊……”

钟华身体一抖,泪水涌了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