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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章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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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拿了百十根金条,这也是小二百斤重,由吴晟和罗铮两人背着,而我,则要捧着那个装满秘密资料的盒子。

我们并没有处理金子军的尸体,将地板的暗阁恢复原位后,把房门反锁,便直接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虽然开了枪,但鲁格10的枪声属实不大,闹出的动静,也可以忽略不计。

这是一个黑道大哥的家,就算旁边有邻居,别人也会见怪不怪。

就算是发现些什么异常,萍水相逢的人,也不会无事生非的去报警。

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从进入金子军家中,再到离开,全程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

今晚,不仅帮助太监办好了事,还有意想不到的惊喜,这让我非常满意。

坐在车上,罗铮开车,驶向了我家的方向。

嘟...嘟...嘟....

车上,我拿起手机拨通了太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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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秋,事情办的怎么样了?”电话很快被接起,太监阴阳怪气的声音,迅速的传来。

他一直在等待我的结果。

“办妥了。”我回答道。

“好,彦秋,等你回归之时,这片江湖,就是咱们兄弟的天下!”太监的语气中,不加掩饰的兴奋。

我虽不知他的底气来自哪来,但我敢肯定,他有远超我想象的底牌。

“嗯,南哥,我走之后,有用的到人的地方,可以直接联系秦昊,期待下次再见之时。”我客气的说。

如果有需要,在一定风险下,我会让秦昊出手帮助的,只要太监能崛起,对我而言,是一件莫大的好处,远比许老板称大,要强的多。

“行,彦秋那你早点回去休息,记住,无论你走到哪里,源帮永远是我的朋友,你也是我朴善南的兄弟。”

太监从来不是一个喜欢花言巧语的人,今天的反常表现,足以证明他对于金子军的死,满意到兴奋。

挂断电话后,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双腿之上的盒子,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一抹笑容。

装金条的包,是从金子军家中翻出来的,看着包中金灿灿,沉甸甸的金条,我安排道:“吴晟,罗铮,这些金条待会你们每人拿走二十根,留给家里应个急。”

罗铮原生家庭悲惨,他现在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但吴晟不同,吴晟的家里还有亲人,他跟我远遁他乡,总要给家里人留一些钱。

“秋哥,不用,你给的钱够多了,而且横河的批发市场每个月也能分到钱,足够我家里用的。”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吴晟摆手拒绝。

罗铮则是一声不吭。

罗铮的性格就像一个木头,你不给他,他从来也不主动要,但给了他的东西,他也从来不会拒绝,全凭安排。

“这一走不知道要多久,横河江湖上,刘野从中作祟,批发市场未必会开的久,家里总要留钱,别废话了。”

我语气不可反驳的命令道。

“好。”吴晟闻言,也不再墨迹。

横河的状况,已经脱离了我们的掌控,在横河的生意,能否营业,能经营多少天,就要看夏东和刘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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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闫丹丹答应保我生意无恙,可别人终究不值得托付,更何况是闫丹丹了。

“记住,如果想用钱,让你的家人去找胖子换,胖子会给高价,千万别让这些金条大量的流入市场,明白吗?”我郑重的嘱咐道。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又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没有联系胖子。

动作大了,总会露出破绽。

所以,我不能把这些金条帮他们兑换成现金。

如今,金子军家丢失了这么多金条,金条一定是突破口,所以金条,一定不能流入到市场上。

否则会成为破坏的线索,引起我们不必要的麻烦。

“明白。”吴晟应道。

给了他们四十根金条,剩下的,就是我们路上的应急盘缠。

我存折有钱不假,但总有急需的时候,金条这种硬通货,出门在外揣一些,绝对是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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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哥,咱们为什么非杀金子军不可啊,咱们不是掌握了他的命脉吗?为什么不利用他呀。”

吴晟沉吟片刻,这一路上,他总是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原来,就是为了这件事。

在见到盒子中的文件时,我是打算放过金子军的,转念过后,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其实我也打算放过他,但他活着,太监就得死了。”我降下车窗,点燃一根烟。

“原来是这样呀。”吴晟悻悻的点了点头,没再多问。

我想过放金子军一命,那样,我就辜负了太监。

虽然我们算不上兄弟,如果我和他之间有巨大的利益的争执,我一定会选择出卖他。

但他好歹是救过我的命,至于金子军对我而言,也算不上巨大的利益。

离开东北在即,我走是必然,只要我不走,闫丹丹立刻就会抓我,金子军再有本事,他也救不下来我。

只要我走了,金子军已经得知太监想要他的命,那么太监,就一定活不了!

相比于金子军,我更信任太监。

太监在赌,他有自信成为一方霸主,那么,我也跟着他赌,我也下注他!

只要他活,只要他成王,那么待我回归之日,我就是王!

金子军的档案中,有太监杀人的证据,有古南山杀人的证据,只要我回来,只要这两个人不倒,只要我想,他们就得听我的话,帮我做事!

这片江湖太乱了,我现在不想争了,我该走了。

他们打吧,闹吧,挣吧,头破血流才好。

等我回来,无论哪一方胜利,对我而言,都是我的助力。

许老板即便不退出江湖,哪怕他成了最后的霸主,他还是我的大哥,我有龙坤这位好哥哥的鼎力帮助,我回归时,已然能借上力。

我现在要走,躲在外面,让所有人放松对我的警惕,我要审时度势的看着他们闹。

等我回来的那一天,这座城市的‘天’,我要占据半壁江山!

......

走下车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其实我本不打算回来,这座房子有太多我和闫妮妮的回忆,睹物思人的感觉,不好受。

但有些事情是要面对的,口袋中的信我要留在家中,等闫妮妮什么时候回家,她还要看。

家里的东西,我要收拾一下。

我这次的‘跑路’相比于其他人,要幸运的多。

抛去离别时的心情不谈,我这次远行,更像是一次搬迁。

‘叮’

右手捧着盒子,但我还想打开翻看时,电梯已经到达了我所在的楼层。

低头掏钥匙,正当我迈步走向我家房门时,一道人影却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前。

心中大惊,我连忙退后半步。

因为在这个时间段能出现在我家门口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想要杀我的人!

哪吒在滨江岛的那次,就是在我家门口抓的我,他已经给我留下了阴影。

猛的抬头,但看到面前的人时,我脸上的表情却僵化了。

“你,你怎么在这里?”

因为惊讶,我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结巴。

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影,并非是那百分之九十九的仇家,而是那百分之一,甚至是零点一,零点零零一。

因为她不应该出现这里,这是一件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可现在,她却就在我的眼前!

“是丹总让我来的,她答应只要我跟你走,她就会给我一笔钱。”

戚瑶羞愧的低着头,不敢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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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在我门口等待我的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我心心念念的初恋女友,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