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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苦工

安阳,南乐。

城很大,作为连接河北的主要干道之一,地处平川,南乐近年发展迅速,一跃成为附近城县最为繁荣的地方。

不过中原地方历来文化多元,加上是雁北楼驻扎的地方,整个城如今大部分还保持着旧时候的生活作风,现古混淆,有马车有汽车,名胜古迹极多。

只是随着一年一度的逐鹿大会将要开启,南乐城里汇聚了非常多外来的人,热闹非凡。

那一天,清晨时分,城门外有个长相平凡的年轻男人,推着个破旧木制小推车,慢慢随着熙攘的人流进来了。车斗底部垫了个破脸盘,车斗内部四周则砌了一层泥土墙,中间放着木炭,木炭上烤着手臂粗的饱满红薯。

“嗨,卖番薯啦!”

单手推车的男人一边吆喝着,一边将手里烤熟的红薯塞进嘴里,啃两下还不忘给站在肩膀上的一只不知名动物也吃几口,别提有多香。

男人身后跟着个牵马的老仆,七十几岁,伛偻着背,吧嗒吧嗒抽着旱烟,不时咧嘴笑一下,露出满口大黄牙。

这一老一少两人,正是初到南乐的刘海跟老陈。

手推车当然是偷偷顺的,里面烤的红薯也是在人家地里悄悄挖的,一路上卖出去的没几个,自己吃的倒是不少。

刘霜如今已经穿上了一套奇奇怪怪的衣服,老陈给缝的,头上只露出鼻子和一双眼,还有半截耳朵,下面则只露出四只肥美的脚儿,那身火红火红的毛发,还有毛茸茸的尾巴,一概被背上蓬松的薄布给遮住了,整体看上去就跟得了重度感冒的怕冷宠物狗差不多。

进了城,刘海推着车走在前面,一路走走逛逛,这边看看,那里瞧瞧,对一切都感到极其新鲜。

后来红薯也吃得差不多了,干脆把推车一扔,带着刘霜满城闲逛去了。

离了迪州市,自南向北,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整整四个月。刘海时常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外面世界之大,之千奇百怪,简直超乎他的想象。

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是不同的。像迪州市那种一线城市,一切都已经现代化了,如果不是经过了那么多地方,刘海根本不敢想象还有着汽车跟马车还同走一条路的城市,比如南乐。

熙攘的大街上,热闹得好像赶集,除了形形色色的人之外,街道两旁还摆着各种小摊,有猴戏的,有杂耍的,有卖针线物件的,有卖冰糖葫芦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

说来也奇怪,除了摆摊的摊主之外,能碰到的大多都是年轻人,二十到三十岁之间不等,极少可以看到四五十岁的,像老陈那样的更是一个都没有。

刘海本来还很奇怪,只是后来又联想到逐鹿大会即将开启,这些人应该都是奔着逐鹿大会去的,这才释怀。

南乐城还是挺大的,逛了半天也就逛了一小半,直到中午时分,太阳有点晒了,刘海才让刘霜引路,废了老大的劲,在一处空地边找到正在看一群大妈跳广场舞的老陈。

汇合之后,两人本来打算找个旅店住下,可是随着城里外客增多,消费普遍都高了,平时五十块一天的房间,现在已经升到了八九十,这让身上本就没几个钱的两人一下犯了难。

衣服穿得差点无所谓,哪怕吃得差点也还是可以忍,可现在临近五月的梅雨季节了,总不能顶着雨水睡大街吧?

思前想后没个办法,刘海眼珠子一转,就又把主意打在了瘦马小红的身上,跟老陈商量能不能把它卖了,结果小红二话不说调转马屁股,狠狠给了他一个马后踢,幸亏他躲得快,否则估计肋骨都得被踢断几根。

好在,下午时分城外新进来了一批人,数了数,刚好十个,七男三女,穿的是同一种款式的衣服,应该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因为附近的旅店基本都住满人了,想要住宿起码得到城的另一边,可因为一来路程远,二来带的行李多,他们长途跋涉的已经极累,正好看到老陈有一匹马,所以就打算把小红给租下来,替他们驮东西。

刘海现在是什么处境?一连吃了几天的烤番薯,嘴都快淡出鸟来了,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明码标价着:“要租马也行,一天给两百,加上人工费,总共三百!”

本来这个价已经非常高了,可谁知道这群人竟然不缺钱,不仅一口答应下来,还给了他一千块,将小红接下来三天的使用权直接买了!

捧着那一沓红彤彤人民币的时候,刘海眼都直了,双手发着抖,还把钱放在脸上磨蹭了起来,一副跟整整一年不见的媳妇儿重逢了的样子。

这群人里面有个十七八岁,长得极其漂亮的女孩儿,看他这幅财奴样子,撇了撇嘴,叉起腰,当场就用一把奶声奶气的声音奚落起来:“我说你是不是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呀,才一千块双眼就发光了,那我要是给你一万,你岂不是当场心脏病发猝死?”

刘海也不在意,嘿嘿一笑,把钱揣进口袋里,再小心翼翼拍了拍,这才跟老陈一起去把这群人的行李挂到小红背上。

当然,一匹马是驮不了这些人那将近十袋的行李的,所以刘海跟老陈又一人挑了两袋,一群人这才浩浩荡荡的朝城西的另一边行进。

刘海也不是什么公子哥,加上这小半年里风餐露宿惯了,原本白皙的皮肤早已经覆盖上一层古铜色,人也健壮了许多,所以挑起行李来,半点都不吃力。

其实,一路上刘海也没少去打量这群人,发现这群人为首的,是一个25岁左右的叫张子轩的青年男子,长得倒是不赖,白白净净,英俊非凡,放在学校里算得上是那种无数少女心目中男神的级别,不过跟早已经向阎王爷报道的张狂相比,她还要差上一些,跟那个承天府的胡天相比,更是逊色不少。如果给他打分的话,七十五文左右,上流水准。

除了这个张子轩之外,另外六个男的,都是二十至二十五之间的年轻男人,并没有太出彩的地方,想来应该队伍里的陪衬角色。

倒是那三个女的,勾起了刘海的好奇心。首先之前奚落他的那个十七八岁少女,叫杨雪儿,长得虽然不错,明眸皓齿的,颜值有七十五文左右,不过嘴巴很刻薄,刁蛮任性,是队伍里的队宠,除了那个张子轩之外,其余六个男的无时无刻都拥簇在她身边,唯她马首是瞻;其次一个比她大两三岁的七十文女生,留有一头瀑布长发,垂落至腰,很是吸睛,名做王嘉瑶;而最为年长的,则是一个复姓慕容,单名一个惜字的八十文美女,年纪二十五岁上下,漂亮而不失大气干练,鹅脸蛋,扎着发髻,嘴角时刻挂着淡淡的笑意,让得她整体看上去比其他人要更有亲和力,属于那种外热内也热的类型。

观察了一段时间,刘海弄清楚了这些人的关系,从辈分开始,张子轩是大师兄,慕容惜是女子中的大师姐,长发王嘉瑶是二师姐,年纪最小的杨雪儿则是小师妹;而剩下那六个男的,则是跟她差不多的师弟之流。

太阳渐西。

走了半个多小时,一行人终于从南城门走到了城北,并且顺利找到一家中等规模的旅馆住下,而不得不说的是,这群人实在财大气粗,不仅帮刘海和老陈付了住宿费,就连两人的伙食费也一并包了,很是让他们感激涕零了一番。

就这样,一群人在这里住下了。

开始的时候本来一切都很顺利,吃饭的吃饭,洗澡的洗澡,可就在临近十二点、夜深人静、刘海也准备睡觉的时候,他突然在门外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