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看书 > 乱世晋隋 > 第四章 占田法令

第四章 占田法令

西晋统一,司马炎终于从纷纷扰扰的边关战事中腾出手来。经过汉末至今半个多世纪的乱世,人民的生活早已困苦不堪,尤其是土地问题,更是到了火烧眉毛的地步。

之前虽有军阀采取过一定的土地政策,如曹操的屯田制等,但都是为战争服务的,谈不上国计民生。况大敌当前,他们也没时间研究这些问题。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西晋这个再度统一的封建政权出现。

关于土地制度,里面的文章大了去了,若要写本书详述中国封建制度的土地变迁,相信其厚度连新华词典都望尘莫及,但无论怎样的制度,其目的都一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心甘情愿地为统治阶层当牛做马。

至于汉末三国连年征战过程中给经济带来多大破坏,可通过人口数量窥其一斑:汉桓帝永寿两年(公元156年),中国人口约5647.6856万人,到西晋统一(公元280年)时,全国仅剩800万人!人口下降了86%!

封建社会,人口就是生产力啊!东汉版图和西晋大致相当,由此可以推测,西晋的人口密度堪比今天的俄罗斯,绝对的地广人稀!千里无人烟绝不是耸人听闻。如此稀少的劳动力,就是给你一千亩地,你种得过来吗?

由是如此,社会底部的农民阶层还是没有多少土地,有人会问:土地呢?答案是都被士族阶级蚕食了。这里先阐述一下士族这个概念。

“士”是统治阶层中知识分子的统称。一个人称为“士”,和该“士”有亲缘关系的一群人称为“士族”。至于士族的形成,还得追溯到两汉的人才选拔制度。

两汉时期,科举制度远未出现,但统治者必须找一些文化人来给他们打工,为了确保人才的可靠性,两汉都采取“察举”制度。即以道德行为作为评价标准,我们读两汉人物的传记,经常会看到,某某人,某某年,举孝廉。这里有一点区别,“举”是根据下面民的反映作为参考标准;“察”则主要依赖于上级官员的观察,有点指定的意思。

孝廉制度有个前提,即必须是同乡人。比如你是上海人,就不能由北京人来察举,即使你品行再好,可本地名额已满也是没办法的事,反之亦然。

由于社会稳定,这种人才选拔制度在两汉倒也没多大问题,以此选拔出来的忠臣良将也不在少数,否则大汉帝国的国祚怎么会长达四百年之久。

可到了诸如汉末时期的乱世,这种方法就行不通了,原因很简单: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比如河东打仗了,人民为避战祸,纷纷跑到河西,那河东年底的孝廉怎么找?兵灾过后千里断炊,好不容易找到个人还是来河东探亲戚的;河西也不轻松,突然涌入这么多人,要全是流氓地痞无赖也就算了,可其中偏偏有那么几个品行非常好的,察吧,不是本地人,不察吧,难以服众。

问题来了。

一个牛人用另一种制度解决了这一问题,牛人名叫曹丕。他创立的九品中正制一直沿袭了三百多年。(221-587)史书记载,“魏氏承颠覆之运,起丧乱之后,人士流移,考详无地,故立九品之制,粗具选举之本耳”(《卫瓘传,晋书卷三十六》)。

先从字面解释一下这个制度,“九品”:人的品级(区别品行)分上中下三等,这三等随机组合成九品(上上,上中…),“中正”是一个非正式官职,主要负责孝廉的察举。考察的对象主要分三部分:家世,行状(个人品行),品级(主要依据行状)。

这样以来,中央政府就控制了人才的选拔,九品中正制成于曹丕即位之前,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各大家族的矛盾,但没有哪一项制度是十全十美的,九品中正制的弊端很快显现出来。

首先,司马一大家子肯定不会放弃“中正”这个肥差,掌握这个职位,等于掌握了国家的人才选拔,那些选拔上来的人大多数会效忠司马一族。前文我们提到过,司马炎曾出任中护军,这也是接司马昭的班,本来军中就有许多司马氏的亲信,中正一到手,朝野几乎完全被其控制。曹丕能镇得住司马氏,曹睿曹芳也不是孬种,可再往后呢?如此一来,九品中正制反成了司马氏排挤曹氏的得力工具。

司马炎正是靠这些人登上王位的(当然了,不一定全是司马家族的人)。

随着时间发展,九品中正制被各大门阀势力绝对操纵,上面提到,品级主要以个人品行判断,到后来,则主要依据家世。这从根本上抑制了寒门士子进入中央领导层。如果你祖宗八辈全是贫农,那么很不幸,即使你有经天纬地之才,也只能做到县令。

渐渐地,士族门阀几乎控制了整个国家。西晋那几个士族,扳着指头都能数过来:司马氏,曹氏,羊氏,贾氏,杨氏等。千万别小看这几个士族,其中有的甚至影响了中国长达几百年。

刘毅曾上书直陈九品中正制的八大罪状,最著名的当属那句“上品无士族,下品无寒门”。刘毅时任谏官,主掌吏治,是西晋时期为数不多的正直大臣,一生不畏权贵。一次司马炎郊游,要刘毅将他与汉代的皇帝做个比较,刘毅直言相告:“陛下可与桓灵二帝相比!”司马炎竟大笑:“有你这样的忠臣在,看来我还是比他们强一些啊!”在石崇王恺斗富时,刘毅家里却穷得都揭不开锅了,连司马炎都看不过去,经常派使者送去钱财以及柴米油盐(是够穷的)。

司马炎点点头,表扬了刘毅,仅此而已。身为士族阶层的代表,他能怎么做?

西晋年间的耕地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州县所有(国有);另一部分为豪强世族所有(私有)。由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士族阶层在西晋初年急剧膨胀,他们兼并了大量的政府耕地。政府难道不管吗?政府当然想管,但又不能管得太严,西晋就是靠这帮人发家致富的,撕破脸对谁都不好。

官田一再减少,老祖宗的屯田制已经于264年彻底废除,而新的制度尚未形成,底层的人民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千百年来,中国农民的愿望一直很简单:拥有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如果政府连这点愿望都不能满足的话,其后果是相当可怕的,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刚过去不久。

司马炎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开始着手解决土地问题了。

首先,政府收回士族手中的土地,并把全国(包括番夷)人口按年龄分成了三部分:16岁至60岁之间男女为正丁;13至15岁,61至65岁为次丁;其余没有劳动能力的为老小。

内附的属国按距离也分为三部分:远的;很远的;远在天边的。

分人完毕,下面是不同人群的权利义务。

正丁男,耕50亩地,正丁女20亩,次丁男25亩,次丁女及老小不事耕作。(笔者算了下,按此分法,笔者家中当有170亩地,真真的想种萝卜种萝卜,想种白菜种白菜)。至于义务,丁男每年上缴捐三匹,棉三斤,丁女或次丁男减半。外族也有规定:远处不种田的每户上缴360斤米(米三石),很远的缴60斤(米五斗),至于远在天边的,运粮实在不易,每人直接缴28文钱。

前面部分的实施应当没多大问题,可后者恐怕没那么简单。

匈奴,鲜卑这些民族自古就是“马上民族”,逐水草而居,去哪弄小米去?他们要是有还犯得着抢吗?至于远在天边的,谁知道你大晋用贝壳还是刀币。

晋朝统治者可能也想到了这一点,没办法,谁让你拿种庄稼的地放羊了?

这种分土地的制度称为“占田制”,其后上缴实物的制度称为“户调制”。

正当朝野的达官显贵名门望族想破口大骂司马炎这小子忘恩负义时,朝廷颁布了第三项发令:

品官占田荫客制度。官僚地主可以按照品官高低占有10顷(一顷合100亩)到50顷土地;占有佃户1到15户;占有衣食客1到3人,此外,他们还可以按官衔高低来庇荫亲属作为自己的依附农民。

不愧是晋朝的开国皇帝,司马炎这招太绝了!我们仔细研究一下这条发令,可以发现其中存在很多模糊辞令。尤其是最后一句,附属农民的上限是多少呢?

法令没规定,我们完全有理由推测: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此外,一名官员可占有10-50顷土地,要知道,这些人的亲戚也都是地主(中低层官吏不予讨论),亲戚的亲戚也不是农民(大族嘛)。

如此一来,说了等于没说,这条法令不仅没有上限,连下限也没有,拿现代话说:糊弄人。

此法令连同上面两条一起称为“户调式”,是西晋初年基本的土地政策。

忙活了半天,政府终于在基本不伤害大地主利益的情况下收回了一些土地,相对士族占有的土地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社会底层的农民终于不再流离失所四海为家了。

社会生产力也开始慢慢恢复。